一、民警泄露個人信息遭投訴以后的處罰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根據(jù)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的決定》修正)。第十九條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y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泄露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公民個人信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單位有前款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二、防止個人信息泄露牢記三點
1、兩種公共設備謹慎用。一是公共WIFI:公共場所盡量不使用無須密碼的免費WIFI;使用無線WIFI登錄網(wǎng)銀或者支付寶時,要通過專門的APP客戶端訪問,最好把WIFI連接設置為手動。二是公共手機充電樁:在充電時,不要點擊任何要求同意或者信任的按鈕,還要安裝一些手機防護軟件。
2、三種鏈接別亂點。一是網(wǎng)上測試:“測測你的前世是誰”……測試時輸入的姓名、生日、手機號碼等,會被存入后臺,對其梳理,有可能拼湊出完整個人信息。二是來歷不明的二維碼:不要輕信來歷不明的二維碼信息,防止中毒而導致賬戶資金受損。三是手機短信中的鏈接:收到短信內容涉及網(wǎng)址的,不確定短信發(fā)送者時,盡量不要去點擊。
3、五類個人信息別亂曬。第一類是火車票、飛機票、登機牌,其中含有身份證號等個人信息,有被人竊取個人信息的可能;第二類是護照、家門鑰匙、車牌,容易透露你生活圈的范圍;第三類是位置,如果發(fā)布帶有位置的圖片在網(wǎng)上,將暴露真實的個人信息;第四類是孩子的照片及姓名;第五類是家中老人的照片,也容易讓不法分子盯上。
公職人員泄露個人信息
從規(guī)定上看,公安民警不能隨意查詢公民的個人身份信息。但是,實際上,公安民警基本上是可以隨便查詢公民身份信息的,原因在于,在公安人口信息網(wǎng)上進行查詢的記錄并不會被記錄,也不需要經(jīng)過上級批示,因此,公安民警想查都可以查。可以查的信息包括身份戶籍信息、家庭成員信息等。
當然,如果有證據(jù)證明公安民警隨意泄露公民信息、造成損害的,泄露信息的公安民警應當承擔法律責任。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相關規(guī)定第六條居民身份證式樣由國務院公安部門制定。居民身份證由公安機關統(tǒng)一制作、發(fā)放。
居民身份證具備視讀與機讀兩種功能,視讀、機讀的內容限于本法第三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項目。
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對因制作、發(fā)放、查驗、扣押居民身份證而知悉的公民的個人信息,應當予以保密。
第十五條
人民警察依法執(zhí)行職務,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jīng)出示執(zhí)法證件,可以查驗居民身份證:
(一)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需要查明身份的;
(二)依法實施現(xiàn)場管制時,需要查明有關人員身份的;
(三)發(fā)生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突發(fā)事件時,需要查明現(xiàn)場有關人員身份的;
(四)法律規(guī)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拒絕人民警察查驗居民身份證的,依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分別不同情形,采取措施予以處理。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證。
以上就是律霸網(wǎng)小編對于民警泄露個人信息的處罰措施的相關知識的具體介紹,但是我們知道公職人員對于信息到底泄露是十分嚴重的,以及是違法的,所以法律以及政府是會進行相關的處罰的,所以不管是誰都要保護他人信息,不可隨意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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