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孕婦殺人怎么判刑
1、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權利,構成故意殺人罪。因此,按照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
如果經控辯雙方參與的舉證、質證、辯論、最終陳述的法定審理程序,合議庭認為孕婦構成故意殺人情節輕微的犯罪事實,也就是說可以認定受害人對于自身死亡的后果負有極大的過錯,孕婦作為犯罪嫌疑人雖然實施了故意殺人的犯罪行為,但是屬于受害人對于矛盾的產生、激化、發展都負有嚴重的不可推卸的責任,孕婦因為受到對方上述嚴重侵害行為的刺激所導致的情緒嚴重失控,而激情殺死對方,可以認定孕婦的主觀惡性相對較低、社會危害性相對較小,最終,將按照故意殺人情節輕微追究其刑事責任。
依據刑法49條的規定,審判時正在懷孕,依法不適用于死刑,因此,無論如何,該孕婦不會被判處死刑。
2、犯罪時不滿18周歲的人或審判時懷孕的婦女,依法不適用于死刑。
審判時已滿75周歲的人依法不適用于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3、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輕微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故意殺人罪
故意殺人,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屬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權利罪的一種。是中國刑法中少數性質最惡劣的犯罪行為之一。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殺人罪是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故意殺人的行為,就構成故意殺人罪。由于生命權利是公民人身權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權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實際被殺,不管殺人行為處于故意犯罪的預備、未遂、中止等哪個階段,都構成犯罪,應當立案追究。
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他人死亡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即為故意。故意分為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
直接故意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必然或者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危害結果的發生以及明知必然發生危害結果而放任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又可分為兩種情況,即明知可能和明知必然。
在近幾年中,我國的法律也是在不斷的普及,大部分的公民都知道要遵守法律法規,在法律中也明確規定了公民的各項權利,如果任何企業的個人做出了侵犯他人權益的行為,也將會按照案件的嚴重程度來決定相應的處罰,在這里也是提醒各位公民,一定要做到遵紀守法。
故意殺人罪量刑標準2020
故意傷害致死與故意殺人罪的區別有什么
故意殺人罪賠償標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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