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有些子女為了繼承權而鬧上了法庭,使一些婚姻律師也沒有辦法,只有找到更多的證據,但是結果還不一定讓人滿意。
那么子女繼承權的確定條件有哪些呢?婚姻律師為您提供了下列幾點:
1、繼子女繼承繼父母的遺產,不妨礙其繼承生父母的遺產。雙方都有繼承權。
2、婚姻律師-繼子女的繼承權條件。繼子女繼承繼父母遺產的條件關鍵就是他們之間是否形成了扶養關系,只有在繼子女受到繼父母的扶養或扶助,經法律確認其形成了扶養關系時,繼子女才有繼承權。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繼子女與繼父母間的繼承關系確定的具體條件有以下幾個:(婚姻律師)
(1)、繼子女受繼父母經濟上的供養;
(2)、繼子女受繼父母生活上的扶養、教育;
(3)、繼子女在經濟上供養繼父母;
(4)、繼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繼父母。
當遇到繼承問題時,可以向婚姻律師或者其它的律師咨詢,爭取使自己處于主動的局面。
3、婚姻律師-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的關系
(1)前夫或前妻的子女與繼父或繼母長期生活在一起,形成了事實上的扶養關系,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與生父母子女關系相同,互有繼承權。(婚姻律師)
(2)繼子女與繼父母共同生活,但繼子女的生活費用由其生父或生母供給一部分或全部;或者繼父母對繼子女盡了撫養、教育義務,而繼子女未對繼父母盡贍養義務。這種情況一般視為形成了扶養關系,但分配遺產時應根據情況適當減少其額。(婚姻律師)
(3)生父母再婚時,子女已長大成人,分居另過或者其生父母再婚后,繼子女并未與繼父或繼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扶養教育成人。繼子女對繼父或繼母沒有盡過什么贍養義務,沒有形成扶養關系,彼此之間也就不存在繼承權問題了。(婚姻律師)
只要知道了以上幾點,我想在現在社會上,因為繼承權而鬧上法庭的案件會少一點,繼承固然重要,但是親情更不可少,婚姻律師提醒您不要為了繼承財產而破壞了自己的親情和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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