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區(qū)別刑訊逼供罪與非法拘禁罪
刑訊逼供罪與非法拘禁罪主要區(qū)別具體如下:
(1)主體不同;刑訊逼供罪是特殊主體而非法拘禁罪是一般主體。
(2)目的不同,刑訊逼供罪的目的是為了逼取口供,而非法拘禁罪則不要求要特定的目的。
(3)行為不同,刑訊逼供罪是利用司法職權拷打他人,而非法拘禁罪的行為不限于利用司法職權。
(4)行為對象不同。刑訊逼供罪的對象限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非法拘禁罪也沒有特定對象的限制。
(5)犯罪客體不同,刑訊逼供罪的客體是人身權利和司法機關的正常秩序,而非法拘禁罪的客體是他人的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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