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于公司收禮500犯法嗎?
收受500元是屬于數額比較少的行為,是不會構成受罪行為的,可以不追究法律責任,也可不受黨紀的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較大”,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貪污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三萬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其他較重情節”,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一)貪污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防疫、社會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因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受過黨紀、行政處分的;
(三)曾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追究的;
(四)贓款贓物用于非法活動的;
(五)拒不交待贓款贓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繳工作,致使無法追繳的;
(六)造成惡劣影響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受賄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三萬元,具有前款第二項至第六項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其他較重情節”,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一)多次索賄的;
(二)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損失的;
(三)為他人謀取職務提拔、調整的。
二、行賄罪量刑標準:
根據《刑法》第三百九十條規定,對行賄罪的處罰有以下情形:
1、對一般行賄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關于情節嚴重、情節特別嚴重的標準,法律未作具體規定。從司法實踐的情況來看,應該從行賄數額、手段、次數、人數、后果、犯罪后的表現等方面進行考察。一般是指為謀取個人非法利益,一貫行賄,屢教不改的;為推銷偽劣產品而行賄造成嚴重后果的;為簽訂假合同,騙取財物而行賄的;為騙取國家出口退稅而行賄的;行賄手段或結果又牽連其他多種罪行的;用國家文物行賄或者用優撫、救濟、扶貧、教育等專項特定款物行賄以及用黨費、團費行賄的;行賄數額巨大或特別巨大,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或者特別重大損失的;在司法機關追訴時,拒不交待罪行,偽造、隱匿、毀滅證據,與受賄人訂立攻守同盟的等等。
綜合上面所說的,公司進行收禮就是屬于變相的進行受賄,這種行為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條款,但如果收到的禮錢比較少,沒有達到立案的標準一般也不會犯法的,所以,對于公司在處理清楚上面就會公司法來進行,避免因自己的私利而使他人的利益受到損失。
受賄罪刑法條文
單位受賄罪最高院解釋是怎樣的
受賄罪量刑標準和立案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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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楊子興律師,山東智祥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聊城市法律顧問委員會法律專家庫成員,莘縣政府法律顧問,百度貼吧聊城律師哥,聊城知名刑事辯護律師,聊城優秀律師,企業兼職法律顧問,畢業于山東最具知名法律院校---山東政法學院,現執業于聊城最具規模的律師事務所-山東智祥律師事務所。多年的法學學習與執業生涯,已將法學理論與實踐融合在一起,擅長解決各種疑難復雜法律問題。 執業以來代理案件數百起,積累了豐富的辦案經驗,加之工作認真負責,切實把當事人利益放在首位,取得了委托人以及各部門的一致好評與認可。楊子興律師尤其擅長處理刑事辯護、婚姻、交通事故法律事務和合同糾紛,在刑事辯護、婚姻,合同,交通事故有獨特見解。 弘揚法治精神,維護公平正義,楊子興律師一直把此作為自己的座右銘,始終堅持把宣傳法律與為百姓服務結合起來。 2011年,為便于法律咨詢,楊子興律師專門在聊城各轄區縣貼吧開設免費法律咨詢貼,解答法律咨詢。 2012年1月,聊城晚報以“聊城貼吧有位律師哥”進行專門報道; 2012年8月,故意傷害案件受害人為表達對楊子興律師的工作認可,專門送來“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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