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受賄罪是要嚴肅懲罰的,為此國家專門成立紀檢委,正規(guī)的大型企業(yè)也有紀檢部門,紀檢部門的主要工作就是監(jiān)察有人是否受賄。那么,按照法規(guī)受賄罪是數(shù)額犯嗎?接下來小編就為您收集了這方面的知識,希望對您有幫助。
按照法規(guī)受賄罪是數(shù)額犯嗎?
我國目前關于受賄罪的實際司法操作,在將其界定為復行為犯的同時,司法解釋實際上又將其界定為了數(shù)額犯,這就給預防和打擊腐敗帶來了不利影響,難以保證權力的廉潔性。因此,要破除受賄行為的反腐掣肘,當務之急,除了降低受賄罪門檻之外,還應該通過一系列的配套制度規(guī)定,真正將受賄罪還原為“單一行為犯”的本意,這樣既可以有效避免認定上的爭議,也有利于提高刑罰威懾力。
基本解釋
受賄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職務范圍內的權力,即自己職務上主管、負責或者承辦某項公共事務的職權及其所形成的便利條件。
索取他人財物的,不論是否“為他人謀取利益”,均可構成受賄罪。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的,必須同時具備“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條件,才能構成受賄罪。但是為他人謀取的利益是否正當,為他人謀取的利益是否實現(xiàn),不影響受賄罪的認定。
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guī)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xù)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國有公司、企業(yè)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yè)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yè)從事公務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者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guī)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xù)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國有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和國有金融機構委派到非國有金融機構從事公務的人員在金融業(yè)務活動中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或者違反國家規(guī)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xù)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請托人財物或者收受請托人財物的,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百八十五條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
第二款規(guī)定:“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guī)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xù)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
第三百八十八條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請托人財物或者收受請托人財物的,以受賄論處。
”的相關內容。我們知道,在司法解釋方面是算數(shù)額犯罪的,按照受賄數(shù)額進行數(shù)罪并罰,并且不管用什么手段,都會追究刑事責任,所以不管怎么千萬不要受賄。
?多少金額是受賄罪?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
?貪污受賄罪辯護詞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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