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受賄罪是以單位作為犯罪主體的一種罪,而且只能由單位構成。但對單位受賄罪進行處罰時,既要對單位判處罰金,也要對直接負責人員處刑。但什么是單位受賄罪呢?單位受賄罪構成要件是什么?律霸小編將在下文中為大家介紹。
一、單位受賄罪的定義:
單位受賄罪,是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情節嚴重,或者在經濟往來中,在帳外暗中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手續費的行為。單位受賄罪的主體是單位,而且只能是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等國有單位。
二、單位受賄罪的構成要件:
1、主體方面
本罪的犯罪主體有些特殊,不同于一般犯罪的自然人,本罪只能由國有單位構成。它包括: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集體經濟組織、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外商獨資企業和私營企業,不能成為單位受賄罪的主體。
2、客觀方面
本罪表現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情節嚴重的行為。 單位受賄罪示例
3、客體方面
本罪侵犯的主要是國有單位正常管理活動和聲譽。
4、主觀方面
本罪是單位犯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即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具有索取或者收受賄賂,為他人謀取利益的動機、目的。單位受賄罪的這種故意,是經單位決策機構的授權或同意,由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故意收受或索取賄賂的行為表現出來的,是法人整體意志的體現。 另外,單位受賄罪中自然人罪名的確定依單位受賄罪罪名確定。
單位受賄罪與一般受賄罪不同,單從主體上就可以看出來。但大家不要忽略一點,那就是即使單位受賄罪的主體是單位,但是在處罰的時候也是要對主要負責人進行處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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