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國有土地構成犯罪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規定,侵占國有土地或其他土地,屬于嚴重的違法行為。構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土地違法行為的刑事責任,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有明確規定,共涉及3個條款,4項罪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八條?以牟利為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
第三百四十二條?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改變被占用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農用地大量毀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第四百一十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濫用職權,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或者集體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破壞土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節選)
第一條 以牟利為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條的規定,以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定罪處罰:?(一)非法轉讓、倒賣基本農田五畝以上的;?(二)非法轉讓、倒賣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的;?(三)非法轉讓、倒賣其他土地二十畝以上的;?(四)非法獲利五十萬元以上的;?(五)非法轉讓、倒賣土地接近上述數量標準并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如曾因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等。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私自侵占國有土地這個是構成犯罪的,在達到嚴重程度的時候就會承擔刑事責任,土地的所有權是屬于國家所有的,任何個人和單位不得非法進行占有,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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