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的保費是根據上一年來投保車輛是否有交通違法記錄而有所浮動的。如果車主上年發生了兩次或兩次以上的沒有涉及死亡的有責任道路交通事故,那么交強險就會上浮一定的比例,倘若涉及到死亡,則會上浮更大比例。而商業險的續保費用則是根據車主在上一個保單年度內的出險次數進行適當浮動的,只要車輛的出險和理賠次數比較多,那么下一年的保費就會上浮。
車主面對車輛保險上浮標準可能會感覺到壓力,因為如果車輛保險逐年上浮,對于車主來說也是一個經濟上的負擔。難道車主就沒有辦法應對這一上浮標準碼,其實車主朋友最應該做到的就是安全駕駛,只有真正做到安全駕駛,才能切實避免這一上浮標準。每個車主都應該知道安全駕駛的重要性,一次危險的駕駛可能就會危及自己的生命。
車上人員責任險
保險車輛發生意外事故(非人為,具有不可預見和不可抗拒的事件,,造成了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突發事件),導致您車上的司機或乘客人員傷亡造成的費用損失,以及為減少損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護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保險金額由被保險人和保險公司協商確定,一般每個座位保額按1-10萬元確定。司機和乘客的投保人數一般不超過保險車輛行駛本的核定座位數,保費一般是81元/人。
第六條保險業務由依照本法設立的保險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保險組織經營,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保險業務。
第七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辦理境內保險的,應當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保險公司投保。
第八條保險業和銀行業、證券業、信托業實行分業經營、分業管理,保險公司與銀行、證券、信托業務機構分別設立。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對于你提出的“商業車險上浮標準是怎樣的”問題,如果車主上年發生了兩次或兩次以上的沒有涉及死亡的有責任道路交通事故,那么交強險就會上浮一定的比例,倘若涉及到死亡,則會上浮更大比例,也就是說,只要是在投保后,一年內要是出現了多次不危機生命的事故的話,那么保險就是上浮一定的比例的,要是涉及到了死亡的話,那么就是上升得更多的。你可以咨詢律霸網的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股東代表訴訟能否突破管轄
2020-11-22公司未設立已經出資款項如何返還
2021-02-17婚外情被跟蹤是否違法
2021-03-12剝奪政治權利的相關司法解釋都有些什么
2021-03-16保證的方式及先訴抗辯權
2020-11-21贈與的房產可以賣嗎
2021-01-22父母贈予安置房能收回嗎
2020-12-05公司被執行后能否更換法人
2021-03-09證人翻供是否要負刑事責任
2020-11-29侵權損害答辯狀怎么寫
2020-11-15事實收養是否能辦理公證
2020-11-22股票遺產繼承有期限嗎
2020-12-19離婚雙方都簽字了是否立刻有效
2021-01-15合同欺詐要怎么賠償
2021-03-19開庭后讓回家等消息是緩刑嗎
2021-03-22交通事故如何快速理賠
2021-03-15單位調崗調職調薪勞動者要如何應對
2021-01-18汽車車身險保險金額的如何確定
2021-01-19適用保險合同解釋原則要注意哪些問題
2020-12-14妻子代簽的人身保險合同有效嗎
2021-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