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非法持有毒品刑事處罰的規定是什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條?【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非法持有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需注意的是,對于被查獲的非法持有毒品者,首先應當盡力調查犯罪事實,如果經查證是以走私、販賣毒品為目的而非法持有毒品的,應當以走私、販賣毒品罪定罪量刑。只有在確實難以查實犯罪分子走私、販賣毒品證據的情況下,才能適用本條規定對犯罪分子進行處罰。
如果您的問題比較復雜,我們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前來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各級工傷鑒定標準
2021-02-18涉外復婚需要履行哪些程序
2020-11-11商標被搶注如何提出商標異議
2021-03-09網上買到假貨哪里可以舉報受理
2020-12-26不服指定監護關系案件如何確定管轄權
2021-02-09工傷導致孩子流產怎么賠償
2020-12-06勞動合同未到期補償金多少
2021-02-06壽險如何理賠,保險金是否可以作為遺產繼承
2021-01-18企業財產最低起保費是多少
2020-12-19飛機航班取消有賠償嗎
2021-02-11投保人如果體檢不合格保費會退回來嗎
2021-01-23保險合同成立兩年后能否以未如實告知拒賠
2021-03-08諒解書的前保險給報嗎
2020-12-03山林被征能辦失地保險嗎
2020-12-17保險投保時需注意什么
2020-11-10交通事故發生后如何向保險公司索賠
2020-11-26黑龍江殘保金的計算方式
2021-02-09什么是保險代理人
2021-01-11什么叫代理?
2021-02-16農村開荒地有年限規定嗎
2021-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