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尋釁滋事罪,應當如何處罰
尋釁滋事罪是指故意尋釁滋事,破壞社會秩序,情節惡劣或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行為?!?a href='http://www.7756740.cn/xingfa/2.html' target='_blank' data-horse>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尋釁滋事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規定:實施尋釁滋事行為,同時符合尋釁滋事罪和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毀壞財物罪、敲詐勒索罪、搶奪罪、搶劫罪等罪的構成要件的,依照處罰較重的犯罪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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