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工費
【誤工時間】
1.有定殘,從事故發生日計至殘疾鑒定前一天。
2.未定殘,以醫囑修養時間為準,從事故發生日計至休養終結日
【平均經濟損失】
1.有固定收入=月收入/當月天數
2.無固定收入=法院地相同行業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365(天)誤工時間*平均經濟損失
3.護理費護理期(天)*(50~100)元/天
4.交通費就醫,轉院治療以及處理交通事故相關事宜實際發生的費用,以正式票據為憑
5.住宿費住宿期(天)*(50~100)元/天
【法院地(市)經濟水平決定】
6.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期(天)*50元/天
【法院地(市)經濟水平決定】
7.營養費補充營養(天)*(50~100)元/天
【法院地(市)經濟水平決定】
【醫囑/出院小結有“加強/補充營養”字樣】
8.殘疾賠償金
【基數】法院地市上一年度
1.誠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
N=【a.20年(年齡<60歲);
b.80年-實際年齡(60歲<年齡<75歲);
c.5年(年齡>75歲)】傷殘級別計算公式
1.基數*N*100%
2.基數*N*90%
3.基數*N*80%
4.基數*N*70%
5.基數*N*60%
6.基數*N*50%
7.基數*N*40%
8.基數*N*30%
9.基數*N*20%
10.基數*N*10%
9.殘疾輔助器具費參照醫院意見,按照普通適用器具標準計算
10.鑒定費傷殘鑒定機構開具的鑒定費用發票確定
11.被扶養人生活費
【基數】法院地市上一年度
1.誠征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
2.農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標準
M=【a.18-實際年齡(年齡<18歲);
b.200年(無勞動能力及其他生活來源);
c.5年(年齡>75歲)】
M*基數
12.后續治療費以醫院的診斷證明或鑒定中心證明為準,包含因后續治療確需的醫療費,及所產生必需的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和住宿費等
13.喪葬費法院地(市)上一年度
職工平均工資(元)*6(月)
14.死亡賠償金
【基數】法院地市上一年度
1.誠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
P=【a.20年(年齡<60歲);
b.80年-實際年齡(60歲<年齡<75歲);
c.5年(年齡>75歲)】基數*P
15精神撫慰金5千元~10萬元
【法院地(市)經濟水平和傷殘等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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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任曉東,畢業于河北經貿大學法學系,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石家莊市律師協會會員。自2013年從業以來,做事沉穩干練,效果顯著,在代理案件的過程中,他以深厚的專業知識、精湛的訴訟技巧和高尚的職業道德贏得了同行和當事人的好評。堅持銳意進取,不斷探索新的業務領域。目前涉及的業務領域包括普通民事訴訟代理、婚姻家事糾紛、交通事故糾紛、民間借貸糾紛、勞動糾紛、房地產開發、公司事務、建筑工程糾紛等傳統業務,也包括公司合規業務、風險投資和企業并購、破產重整、不良資產處置、資產證券化等新興業務。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執業理念,為每位當事人提供便捷、有效的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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