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承認受賄法院如何定性
根據受賄人員是否受賄與受賄數額來確定。
受賄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
法院認定受賄罪的標準有三個要件,一是利用職務便利,二是收受他人財物,三是為他人謀取利益。法院只審查起訴書指控的犯罪,沒有指控的法院不能主動審查。法院開庭審理的目的,就是通過控、辯、審三方對證據的審查,從而確定犯罪事實。因此,情節嚴重或特別嚴重應屬于犯罪事實部分,應以法庭最后查實的為準。
國家工作人員的近親屬或者其他與該國家工作人員關系密切的人,通過該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或者利用該國家工作人員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請托人財物或者收受請托人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離職的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近親屬以及其他與其關系密切的人,利用該離職的國家工作人員原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實施前款行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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