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城市:滕州市律師? 海勃灣區律師? 昌吉市律師? 博爾塔拉律師? 海南區律師? 長興縣律師? 阿克蘇律師? 元寶山區律師
我們經常在新聞節目中看到,有些單位員工鬼迷心竅,利用單位規章制度執行的不完善和自己手中的小權力,挪用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那么個人挪用資金怎么辦?法律對這方面有什么說明?下面大家通過律霸這篇文章對這一問題做一個簡單了解。
一、哪些行為屬于挪用資金歸個人使用?
(一)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
這是較輕的一種挪用行為。其構成特征是行為人利用職務上主管、經手本單位資金的便利條件而挪用本單位資金,具用途主要是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使用,但未用于從事不正當的經濟活動,而且挪用數額較大,且時間上超過三個月而未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違反公司法受賄、侵出、挪用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挪用本單位資金一萬元至三萬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
(二)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
這種行為沒有挪用時間是否超過三個月以及超過三個月是否退還的限制,只要數額較大,且進行營利活動。所謂“營利活動”主要是指進行經商、投資、購買股票或債券等活動。這里的“數額較大”,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違反公司法受賄、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是指挪用本單位資金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
(三)挪用本單位資金進行非法活動的。
這種行為沒有挪用時間是否超過三個月以及超過三個月是否退還的限制,也沒有數額較大的限制,只要挪用本單位資金進行了非法活動,就構成了本罪。所謂“非法活動”。就是指將挪用來的資金用來進行走私、賭博等活動。
行為人只要具備上述三種行為中的一種就可以構成挪用資金罪,而不需要同時具備。但要注意的是上述挪用資金行為必須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
二、挪用資金罪應該怎么判?
刑法第272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或者客戶資金的,依照挪用資金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以上就是挪用資金怎么辦的相關資料,其中有三種行為能構成挪用資金罪。對于挪用資金的判罰是從拘役到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這里律霸小編也給那些掌管公司財物的人員提個醒,莫起貪念,伸手必被抓。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咨詢律霸雙鴨山律師。
挪用資金罪主體要件有哪些?如何認定?
職務侵占和挪用資金的區別有哪些 ?
挪用資金罪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2020醫療事故鑒定申請怎么寫
2021-02-25村干部賄選如何處罰
2021-01-11律師在接受委托后需要進行哪些程序
2021-03-10交通事故要求賠償怎樣訴訟
2020-12-10轉繼承效力如何規定
2020-12-12產權人年齡過大可以抵押房產嗎
2021-03-12人在外地怎么賣房
2021-01-31因變更工時制度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是怎樣的
2021-01-19員工涉嫌刑事責任怎么處理,單位是否解除勞動合同
2021-02-27人事外包與勞務派遣的區別
2020-12-27保險公司分公司所需注意事項有哪些
2020-11-28比例再保險經營方面的條款有什么
2021-03-07人身保險合同的特征
2021-03-18保險公司理賠時會查證件的真假嗎
2021-02-28人身意外保險公司理賠
2021-02-07保險代位追償權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2021-03-21財產保險合同如何分類
2021-02-16廣州同一事故造成多人傷亡保險公司保險金如何分配
2020-11-28我國土地承包具體有哪些要求
2020-12-05巖汪湖鎮政府劃撥土地轉讓補辦出讓手續
2021-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