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量刑標準,自然是要認定行為構成了犯罪之后,那么才能按照《刑法》中做出的規定進行處罰。對于合同詐騙行為來講也是如此,首先需要認定合同詐騙行為構成了合同詐騙罪的,才能追究刑事責任。那到底合同詐騙的量刑標準是怎么規定的呢?下文中律霸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合同詐騙罪的立案標準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
第七十七條的規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刑法第22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2、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3、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本罪既可以由個人實施,也可以由單位實施,因此,只要單位或者個人進行合同詐騙,騙取的財物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就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單位或者個人的刑事責任。
二、合同詐騙的量刑標準是怎么規定的
數額較大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合同詐騙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上述規定處罰。
合同詐騙罪是經濟犯罪中犯案率較高的犯罪,但是在司法實踐中因為合同詐騙真正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很少,被害人能追回損失的情況也不多。這與司法機關的辦案能力固然有一定關系,但是更多的是因為被害人在被詐騙后,不知道應該怎樣保護自己。關于合同詐騙的量刑標準的內容,小編就為大家整理到此,實踐中要注意區分是自然人犯罪還是單位犯罪,這點對量刑是有很大影響的。
合同違約與合同詐騙的區別在哪里?
合同詐騙罪的數額巨大標準是什么
合同詐騙罪報案材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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