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推定,是指在預先設定的某種情況下,當事人應負某種責任,而不論其是否該負某種責任。它是在特殊情況下認定事故責任的特殊方法,公安交通部門只有在根據現場情況無法認定責任的前提下,才能運用責任推定。責任推定有下列幾種情況:1、當事人逃逸致使現場被破壞、證據滅式,...
責任推定,是指在預先設定的某種情況下,當事人應負某種責任,而不論其是否該負某種責任。它是在特殊情況下認定事故責任的特殊方法,公安交通部門只有在根據現場情況無法認定責任的前提下,才能運用責任推定。責任推定有下列幾種情況:1、當事人逃逸致使現場被破壞、證據滅式,無法查證事故事實或者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當事人應負事故的全部責任。2、當事人一方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負全部責任。3、當事人各方有條件報案而均未報案或均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若各方處同等程度,則負同等責任;各方處不同等程度,則推定機動車一方負主要責任,非機動車、行人一方負次要責任。4、交通事故當事人未標明位置而移動事故現場的車輛或者物品,致使交通事故的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事故的全部責任。交通事故當事人各方均有上述行為,致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如果雙方均為駕駛機動車的,各負同等責任;一方駕駛機動車,另一方駕駛非機動車或者步行的,駕駛機動車一方負主要責任,駕駛非機動車或者步行的一方負次要責任。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2015年鄭州關于國有土地上征收補償的實施意見明確補償條件
2021-01-03違法多長時間不追究
2020-11-23老房契有法律效力嗎
2021-02-21醫院工傷鑒定流程是怎樣的
2021-03-10發虛假律師函圖片違法嗎
2021-03-18專業離婚律師的告誡
2020-12-18夫妻婚內借條的法律效力
2021-02-23交通事故司法鑒定標準是什么
2021-01-19未約定逾期還款利息的,逾期利息怎么算
2021-01-01辭退保姆說實話嗎
2020-11-22單位集資房轉讓合同范本
2021-02-25勞動者被裁能得到什么賠償
2020-12-17勞動安全衛生的定義,勞動安全風險有什么
2020-12-25自離后公司不開離職證明合法嗎
2020-12-31外包勞務審計流程怎么進行
2021-01-21勞動調解途中反悔怎么辦
2021-03-20購置房屋怎樣辦理保險
2020-11-17精神病人縱火保險公司需要賠付嗎
2021-03-04人身保險殘疾程度與保險金給付比例是怎么樣的
2021-01-05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合同條款
2021-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