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在檢察機關怎么辯護?
刑事案件在檢察機關律師行使辯護權的時候應該向檢察機關遞交書面的辯護意見書。
___________人民檢察院: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的規(guī)定,________律師事務所接受本案犯罪嫌疑人_____親屬的委托并征得他本人同意,指派我擔任犯罪嫌疑人____的辯護人。接受委托后,本辯護人查閱了本案的材料,會見了犯罪嫌疑人,現(xiàn)依據(jù)事實和法律提出辯護意見如下:
1、 事實方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證據(jù)方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適用法律方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起訴量刑方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綜上所述,本辯護人請求本案承辦人員在審查起訴時,采納辯護意見。
辯護人:_______律師事務所
___律師、___律師
____年__月__日
二、在刑事審查起訴階段,辯護律師能做些什么?
1、辯護律師有權閱卷
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鑒定材料。訴訟文書包括立案決定書、拘留證、批準逮捕決定書、逮捕決定書,逮捕證,搜查證、起訴意見書等為立案、采取強制措施和偵查措施以及提請審查起訴而制作的程序性文書。
技術性鑒定材料包括法醫(yī)鑒定、司法精神病鑒定,物證技術鑒定等由有鑒定資格的人員對人身、物品及其他有關證據(jù)材料進行鑒定所形成的記載鑒定情況和鑒定結論的文書。
2、有權與犯罪嫌疑人進行會見
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持本人的律師執(zhí)業(yè)證、授權委托書、律師事務所介紹信,會見的時間、次數(shù)不限。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時,檢察機關不派員在場。辯護律師會見被監(jiān)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應當在監(jiān)視居住的場所進行,會見其他未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在其住所、單位或者律師事務所進行。
3、辯護律師有權調查取證
公訴案件自移送起訴之日起,辯護律師提出申請,要求向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被害人提供的證人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的,應以書面形式并說明申請理由。辯護律師提出上述申請的,主訴檢察官辦公室應當征求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被害人提供的證人的意見,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7日內書面答復申請人。根據(jù)辯護律師的申請,收集、調取證據(jù)的,可以通知辯護律師到場,或者將收集、調取證據(jù)的結果及時告知辯護律師。
4、辯護律師有權依法提出證明犯罪嫌疑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辯護意見。
5、辯護律師有權根據(jù)案情向檢察機關申請取保候審
辯護律師認為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強制措施已超過法定期限,有權要求解除或者變更強制措施。
刑事案件在檢察機關主要就是審查起訴階段,在此階段,律師行使辯護權的方法總不能是以口頭陳述的方法向檢察院的工作人員表明自己對本案的一些處理意見。除了律師可以為犯罪嫌疑人辯護,犯罪嫌疑人自己認為有必要的話,也可以當面跟檢察機關的工作人員陳述案件的實際情況。
刑事案件怎樣請律師做辯護人
盜竊罪無罪辯護
刑事辯護收費標準是什么?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房屋租賃需要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嗎
2021-01-21掉頭追尾事故責任認定
2020-12-08房屋遺產繼承需要進行公證嗎
2021-03-16能否主張繼承違建房產
2021-03-08工傷期能辭退嗎
2021-01-03單位致使勞動合同無效怎么辦
2021-03-26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愛人簽可以嗎
2020-12-11入職多久才算事實勞動關系
2020-11-21勞務工試用期不給工資是否違法
2021-01-30建筑工程保險的承包方式
2021-01-13保險代理合同保存期限是多久
2021-02-16探析保險合同之不可抗辯條款
2021-02-22保險賠完肇事者還賠嗎
2021-03-10保險合同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2021-02-07人壽保險金的給付方式
2021-02-08保險單(產險)的變更
2020-11-22沒有建房手續(xù)一定是違建嗎收到期限拆遷通知書后該做哪些事
2021-02-16商鋪拆遷補償協(xié)議包含的內容是如何的
2021-03-06什么是公房,公房拆遷費如何分配
2020-12-10舊城拆遷改造的邏輯啟示
2020-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