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致輕微傷害是否構成刑事犯罪
不構成刑事犯罪。
如果對方傷情經法檢不構成輕傷或輕傷以上的話,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3條關于“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之規定,派出所可能會進行治安拘留或罰款,另外,派出所可以對造成的醫藥費等損失組織雙方進行調解。
知識拓展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3條是關于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罰規定,本條共分兩款。
一、本條第一款是關于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罰規定,其行為表現為:
(1)行為人必須是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的結果,而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
(2)行為人實施了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所謂“毆打他人”,是指行為人公然打人,這是一種比較典型的以強凌弱,或以大欺小的行為。起因雖然有不同,有的或因一小事或口角引起,有的純粹是毫無道理地逞強耍威風,稍有一點看不順眼就大打出手,但并不影響對此種行為的處罰。其行為方式主要是采用拳打腳踢,一般只是造成他人身體皮肉暫時的疼痛,被打的人并不一定會受傷。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是指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傷害他人的形式是多種多樣的,包括用石頭、棍棒打人、驅使動物咬人、用針扎人、開水燙人等。這種傷害行為已經給他人的身體造成了輕微傷害,但尚不夠刑事處罰。
二、本條第二款對毆打、傷害他人情形作了加重處罰的規定,這里包括三項行為:
(1)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行為。“結伙毆打、傷害他人”是比較常見的一種恃強凌弱行為,常表現為糾集多人對他人進行毆打;
(2)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行為。殘疾人是在心理、生理、人體結構上,某種組織、功能喪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喪失以正常方式從事某種活動能力的人。殘疾人包括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多重殘疾和其他殘疾的人。殘疾人、孕婦、兒童和老人,由于他們的心理或者身體存在不同程度的弱點,需要給予特殊的保護,對于毆打、傷害這類人員必須要給予嚴厲的懲處;
(3)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行為。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情形是十分惡劣的,會給他人的身體和心理造成很大傷害,如果不給予嚴厲的處罰,將會助長其氣焰,導致更大的社會危害性。這里的“多次”一般是指三次以上。
如果您情況比較復雜,本網站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訴訟保全期限到了還能再次保全嗎
2020-12-10給別人做擔保算負債嗎
2021-03-10夫妻共同債務包括什么,婚前債務是自行承擔嗎
2021-01-14老公有家庭暴力如何離婚
2021-02-09保定交通事故專業律師:怎樣預防交通事故
2020-11-24工傷申請財產保全有必要嗎
2021-02-25女方爭取撫養權的有利條件需要哪些
2021-01-17重組家庭繼子女有沒有代位繼承權
2021-03-25被抵押的房產是否可以資產保全
2021-02-13合同糾紛公司沒有錢怎么辦
2021-03-19競業限制僅約定責任是否有效
2021-03-24實習期未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發生事故屬于工傷嗎
2020-12-10購買人壽保險后應注意哪些事項
2021-02-16山洪災害保險賠嗎
2021-03-23企業財產險有哪些險種
2021-02-25為什么要投保出口產品責任險?
2021-02-14海上貨物運輸保險合同賠償案
2021-01-28保險合同的全面履行原則是什么
2021-01-21適用保險合同解釋原則要注意哪些問題
2020-12-14不想再續保養老保險可以退嗎
2020-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