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在此次農村土地確權中,五保戶土地可以確權嗎?土地怎么處理?可以繼承嗎?
首先可以明確一點的是,五保戶的土地是可以進行土地確權的,但這還得尊重五保戶自己的意愿,如果本戶成員愿意確權,那么任何組織或個人都不能以集體供養為由不給予確權。
但是五保戶的土地承包權和經營權不存在繼承的關系(注意:不僅僅是五保戶,但凡以家庭承包方式獲得的土地都不發生土地繼承,但是土地上的收益可以繼承。),根據戶口本上的家庭成員,只要戶上還有成員存在,即不管是父母去世,還是子女去世,該戶的土地都不會減少。
但如果戶上人口都死亡了,那么發包方需要將土地進行收回做機動地或者再次發包給村內的其他成員。
此時,如果其外甥或者侄子可以繼承該五保戶土地上的收益,當然前提是土地沒有租出去才行,租出去了的話土地收益歸流轉人自己所有。
另外,再次發包,作為親戚的侄子和外甥如果本身沒有土地的話,可以優先發包給他們。
不過對于已經和村委會簽訂贍養協議的五保戶,且協議中表示土地上交村集體耕種的話,則不再享有土地承包權和經營權,也不參與確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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