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購招標評標方法有哪些
評標的方法,是運用評標標準評審、比較投標的具體方法。一般有以下四種方法:
(1)最低評標的價法。評標委員會根據評標標準確定的每一投標不同方面的貨幣數額,然后將那些數額與投標價格放在一起來比較。估值后價格(即“評標價”)最低的投標可作為中選投標。
(2)打分法。評標委員會根據評標標準確定的每一投標即為最佳的投標標準確定的每一投標不同方面的相對權重(即“得分”),得分最高的投標即為最佳的投標,可作為中選投標。
(3)合理最低投標價法。即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各項要求,投標價格最低的投標即可作為中選投標。在這三種評標方法中,前兩種可統(tǒng)稱為“綜合評標法”。
(4)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報價法。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各項要求,并且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報價的投標,應當被推薦為中標候選人。一般而言,這種方法用于標的物技術含量不高且與其它物品關聯(lián)度不強的政府采購項目招標中,如采購簡單商品、半成品、設備、原材料,以及其他性能、質量相同或容易進行比較的貨物時,價格可以作為評標時考慮的唯一因素時使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四十條評標委員會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和比較;設有標底的,應當參考標底。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當向招標人提出書面評標報告,并推薦合格的中標候選人。在政府采購活動中,采購招標評標的標準和方法會經過評標委員的嚴格制定,嚴格執(zhí)行。
招標評標方法主要有最低評標的價法,打分法,合理最低投標價法和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報價法這四種方法。四種方法各有特點,了解招標評標方法,才能更好進行投標。若需要法律幫助,請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律霸網也提供在線咨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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