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地補償款扣留合法嗎?
不合法,土地管理法明確規定征地必須依照合法、公正、公開的原則制定嚴格的程序。補償資金不落實的,不得批準和實施征地。政府是不準扣留土地補償款。村委會一級未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也不能扣留土地補償款。征地補償費是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時,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被征地單位的補償各項費用。是指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的總和。征用土地的各項費用應當在自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
二、有關征地補償的項目類型
土地補償費是因國家征用土地對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損失的補償。補償的對象是土地所有權人。安置補助費是國家建設征用農民集體土地后,為了解決以土地為主要生產資料并取得生活來源的農業人口因失去土地造成生活困難所給予的補助費用。青苗補償費是指征用土地時,對被征用土地上生長的農作物,如水稻、小麥、玉米、土豆、蔬菜等造成損失所給予的一次性經濟補償費用。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是對被征用土地上的各種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線、水渠等的拆遷和恢復費以及被征用土地上林木的補償或者砍伐費等。其他補償費是指除土地補償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青苗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外的其他補償費用,即因征用土地給被征用土地單位和農民造成的其他方面損失而支付的費用,如水利設施恢復費、誤工費、搬遷費、基礎設施恢復費等。
征地補償款是國家征收公民的土地使用權后,依法對公民的補償性款項,地方政府是不可以扣留的,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發放給居民,并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的情況來進行辦理和操作,公民遇到扣留征地補償款的,可以向司法機關訴訟來解決相關爭議。
征地補償費計算方式
征地補償款分配時,如何處理?
農村征地補償費協議有幾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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