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有期限嗎?
進行傷殘鑒定時間具體要看進行傷殘鑒定的目的是什么。
(一)如果是因為涉及傷殘申請傷殘保險金給付的,均須進行傷殘鑒定。傷殘鑒定的時效必須等到“醫療終結”方能進行,即被保險人出險后,經過一段時間的治療和功能鍛煉后,其功能恢復到一定的程度處于穩定狀態,此時才能準確評定傷殘的程度。通常鑒定時效為出險后3-6個月,為有利被保險人考慮,最長不超過6個月。
(二)如果是因為侵權受傷的,傷殘鑒定也需等到其功能恢復到穩定的狀態。但是我國民法通則規定,因身體受到傷害向法院起訴維護民事權益的時效為一年,因此,如果是這種情況的,受一年訴訟時效的限制。
(三)如果是工傷,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后,由縣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對其進行的評定傷殘等級。如果是侵權受傷,則可以由醫院鑒定或者由法院指定的鑒定機構進行鑒定。
二、做交通事故傷殘認定的程序是什么樣的
1、被評定人應攜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簽字的傷殘評定申請書;
2、攜帶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檢查結果以及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的CT、X片及診斷報告;
3、從治療醫院借閱有關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
4、對被撫養人的勞動能力進行評定時,還應攜帶評定人的身份證及戶籍證明和有關政府部門的說明;
5、評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定的并發癥治療終結為準,對治療尚未終結,因調解需要提供賠償依據的,在申請書中說明;
6、評定者需要親自接受檢查并繳納規定的評定費用。
綜合上面所說的 ,交通事故如果遇到傷殘的情形,那么是可以在治療了之后而申請傷殘的鑒定,但對于這個鑒定也是有時間規定的,不同情況所存在的時間就會不一樣, 如果超過了時間而做的鑒定,一般執法人員也是不會受理,從而就會失去賠償。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需要多少錢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在哪里做?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標準是怎樣的?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惡意拖欠房租怎么辦
2020-12-06公示催告申請后幾天催告
2020-12-05長時間空置出讓土地會被收回土地使用權嗎
2021-02-09遭遇家庭冷暴力怎么辦
2021-02-09預付款在法律上是否可以是全部金額
2020-12-08治安案件金額立案標準是什么
2021-01-12交通事故出院發票歸誰
2021-03-03超市摔倒找不到侵權人怎么辦
2021-03-21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定條件是什么
2021-01-29第三人代為履行后怎么追償
2020-11-13保險條款和費率的審批與備案
2021-03-10有產品責任險的產品可不可以放心購買
2021-01-05掛靠單位買保險,車主該向誰索賠
2021-02-10保險合同解除后已付保險金是否應全額返還
2020-11-26保險拒賠引真空地帶爭議
2020-11-20保險公司有中止合同的權利嗎
2021-03-03轉讓保險標的要注意的法律問題
2021-01-22被保險人法律地位研究
2020-11-15土地出讓繳費流程是什么
2020-11-23自建房屋拆遷補償標準如何計算
2021-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