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社會有很多人會覺得事業單位是一個鐵飯碗,對于在編人員是一份很穩定的工作,但事實上他們當時簽訂的勞務合同也是有期限的。到期之后如果想要續簽但被單位拒絕,該怎么辦?下面就讓小編為大家整理一下相關的知識。
事業單位編制合同到期是否表示人事關系就此終止
我國推行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制度以來,要求事業單位與其在編工作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對在編工作人員實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聘用期滿,不續簽的合同等同于合同到期,可以解除雙方勞務關系。
一:《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辭職暫行規定》第六條:與所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的人員,其辭職按聘用合同的規定辦理,聘用合同沒有明確規定的,可按該規定的第五條或第七條辦理。
二: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意見》等規定:聘用合同期限屆滿的,聘用合同終止;受聘人員有規定情形的(例如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等情形),聘用合同期限依法順延至相應情形消失。聘用合同終止的,人事關系同時終止,事業單位應在終止聘用合同后及時為終止聘用合同人員辦理終止聘用合同的各項手續。
到期之后如果想要續簽但被單位拒絕,該怎么辦?應當注意哪些問題?
關于工作的糾紛:發生爭議之后,建議先協商,協商不成,可以搜集證據,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注意:在提起勞動仲裁之前應注意以下問題
(1)你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系的事實,如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過程中的文件記錄。
(2)確認勞動關系后,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補發工資。
(3)單位應當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否則應當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作為代通金。
(4)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支付雙倍工資,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5)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經濟賠償金,為經濟補償金的兩倍。
(6)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
綜上所述,相信大家對這有了新的認識。根據以上描述,我們可以得知事業單位并不是一個鐵飯碗,并不是怎么摔都摔不爛,當事業單位編制合同到期人事關系也就終止了。其實無論是哪份工作,只要你努力認真的去做,會有人看在眼里記在心里,也自然會找你續簽勞務合同。如果還有什么疑問,建議咨詢身邊有專業知識的律師朋友或者相關律師機構,也可以線上咨詢律霸網的律師朋友們,會為你帶來專業耐心的解答!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權錢壞軍婚 案發進牢獄
2021-02-16怎樣有效變更涉外離婚撫養權
2020-12-16出軌離婚賠償怎么算
2020-12-28散播公民隱私如何處理
2020-11-11執行董事可以做股東代表訴訟的原告嗎
2021-01-23子女領取老人高齡津貼是否合法
2020-12-27單位公款打入私人賬戶會被判嗎
2020-12-19冷暴力屬于校園欺凌嗎
2021-01-01保管合同沒約定生效期限
2021-02-222020輕微傷有等級嗎
2021-01-20購買期房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2020-11-25圓珠筆簽訂勞動合同有效嗎
2021-02-18員工主動離職補償金標準
2021-02-28勞動糾紛處理時效
2021-03-13交強險投保情況包含哪些類型
2021-02-08保險經紀人的主要分類有哪些
2021-01-20保險合同生效有什么含義
2020-12-09對保險財產損失獲得賠償后終止保險合同的情形
2020-11-18賠款收據及權益轉讓書是否能作為保險合同終結的依據
2021-01-17保險案件中不真正連帶責任的司法實踐問題
2021-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