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行為屬于違規使用耕地?
由于耕地數量涉及國家安全問題,因此《土地管理法》對于耕地保護是極其重視的,不管是任何單位、個人,還是耕地承包戶,都不得有以下兩類行為,否則就是違法使用耕地:
①擅自在耕地上建房,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挖礦、采礦、采石、取土等。
這些行為會導致耕地表面被破壞,無法耕種,造成耕地資源的浪費,嚴重威脅國家的耕地紅線,因此是絕對嚴禁的。
②因開發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鹽漬化的。
土地開發必須符合國家總體規劃,布局規范,確保不會造成生態破壞,否則一旦造成荒漠化、鹽漬化,后果很嚴重。
其實不難看出,違法使用耕地的規定,都是從保護耕地資源的角度出發,耕地本身所有權屬于集體,承包戶本來就不能隨意處置,只要在合理范圍內使用耕地,不會有什么問題。
二、還有哪些用地行為屬于違法?
除了耕地之外,農村其他土地資源也是不能亂用的,比如以下用地行為就屬于違法:
①不經相關部門批準,擅自開發未利用土地;
②未經科學論證和評估就開墾未利用土地,造成土地質量嚴重下降的;
③圍湖造田、侵占江河灘地;
④開墾開發行為不在國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劃定的區域之類;
⑤以毀壞森林、草原為代價的耕地開墾行為;
⑥其他可能造成土地荒漠化、鹽漬化等環境破壞的行為。
當然,在某些農村地區確實存在人治高于法治的現象,某些人曲解政策以達成利己的目的,不惜危害農民的權益。
比如按照規定,耕地如果合法被征用,性質轉變為國有土地,那么使用者就可以在耕地上建房,但必須經過嚴格的審批,拿到相關部門許可后方能實行。但這里面依然有很多可乘之機,用地政策的進一步完善和農村地區的法治問題仍然任重道遠。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建筑施工專屬管轄包括哪些
2021-02-14在建工程能為第三方辦抵押嗎
2021-02-28房產證更名程序有哪些
2020-11-13勞動爭議中約定管轄條款是否有效
2020-11-13被辭退需要辦離職手續嗎
2021-03-10什么條件下可退回保險費
2020-12-08意外死亡保險理賠的標準
2020-12-04購買財產保險時要注意什么問題
2021-03-21被保險人喪命誰能依法獲賠
2021-03-26被保險人 TheInsured
2020-11-27土地轉讓合同書怎么寫
2021-01-24自留地轉讓協議書怎么寫
2021-02-10公租房拆遷,能和商品房一樣,獲得拆遷補償款嗎
2020-12-07開放商有權利進行商業拆遷嗎
2021-01-14關于房屋拆遷授權委托書的范文
2021-02-01房屋拆遷但是沒有房產證可以拿到補償嗎
2021-01-14報入戶口方便讀書房屋拆遷不得補償
2020-11-14拆遷時航拍圖和房產證以哪個為準
2020-12-25舊村改造與普通拆遷一樣么
2021-01-10企業遇到拆遷 律師能做什么
2021-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