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特別高級的,新型的投資理財的這些涉及到金融產品的詐騙,普通的勞動者難以辨別真偽,所以一不小心掉入到陷阱當中的這種情形還有情可原,但是對那些特別低級的,原始的網絡詐騙的方法都一無所知的,真的是屬于社會當中的法盲了。而且這些受害者在上當受騙以后,還思考的問題是網絡詐騙要什么證據才能報警的?
一、網絡詐騙要什么證據才能報警的?
詐騙罪受害人或者其他公民可以直接去公安局報案。
第一百零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于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并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而又必須采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采取緊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機關。
犯罪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規定。
第一百零九條
報案、控告、舉報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提出。接受口頭報案、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寫成筆錄,經宣讀無誤后,由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簽名或者蓋章。 接受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向控告人、舉報人說明誣告應負的法律責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實,偽造證據,即使控告、舉報的事實有出入,甚至是錯告的,也要和誣告嚴格加以區別。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應當保障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如果不愿公開自己的姓名和報案、控告、舉報的行為,應當為他保守秘密。
二、提交的資料
①受害者本人身份證
②聊天記錄、訂單等截圖
③轉賬銀行卡,轉賬記錄并蓋章
④如果是被跑路網站所騙,需要提交該網站的網上信息截圖,如官網上的公司介紹、主流媒體對該網站理財信息的吹捧報道、知名網站的理財推薦等、被騙公司的資格認證。
還有一些被騙的交易記錄,證人證言、書證、視頻錄音資料均可作為證據。
三、立案標準
1、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于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于詐騙數額特別巨大。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是認定詐騙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一個重要內容,但不是唯一情節。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應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
(1)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2)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3)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4)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后果的;
(5)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6)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7)曾因詐騙受過刑事處罰量刑的;
(8)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2、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行為,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至10萬元以上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數額在20萬至30萬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
3、對共同詐騙犯罪,應當以行為人參與共同詐騙的數額認定其犯罪數額,并結合行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數額等情節依法處罰。
4、數額較小,沒有達到2000元,尚不構成詐騙罪,但是違反社會治安,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處5~15日拘留,可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但如果詐騙行為累計數額超過2000-5000,就可以追究詐騙罪的刑事責任了。
如果所有的受害者自己收集足夠的犯罪證據才能夠向公安機關報案的話,那要公安機關的工作人員就沒有任何的作用了,所以針對網絡詐騙的報警并不是說必須要有證據才行的,公民可以直接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就向公安機關報案,但是網絡詐騙總歸是有詐騙的痕跡的,公安機關也不可能說在不核實報案材料真假的情況下就去偵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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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詐騙罪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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