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公司拖欠工資員工怎么辦
1.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
2.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3.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仲裁費用200-300元,如果你勝了全部由公司負擔)。
4.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后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5.根據國家規定在仲裁或訴訟的時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具體法律根據見參考部分)。
附:無故拖欠工資規定:
無故拖欠工資,是指用人單位在沒有任何合法甚至合理的原因下的拖欠員工的工資的行為,超過《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期限,延期支付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的行為。無故拖欠工資是不合法的,如果雙方有合同,被拖欠方可以把另一方告上法庭,但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能采取綁架或者威脅之類的手段。
勞動部《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中對于“無故”作了排除性規定:“‘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指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超過規定付薪時間未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包括:用人單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受到影響,在征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后,可暫時過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情況確定。其他情況下拖欠工資均為無故拖欠。”
無論用人單位是基于怎樣的原因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其行為都是違法的。此時,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同時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提起勞動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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