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所以情況,被認定為工傷的可能性不大。但不管怎樣,還是要去爭取一下的,具體以社保局的工傷認定結果為準。
如果不能認定工傷,但由于工地管理方也存在安全防護不到位的問題,可以提起民事賠償訴訟,要求工地管理方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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