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生活中,我們一不小心就可能會掉入網絡詐騙的陷阱。這是由于網絡詐騙的手段高明以及隱蔽性高。很多時候我們對于網絡詐騙知之甚少。當我們遇到網絡詐騙的時候,一定不要息事寧人,要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我國法律規定了網絡詐騙犯罪量刑標準,在下文中尋找答案吧。
一、網絡詐騙罪的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有些犯罪活動,雖然也使用某些欺騙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經濟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體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財產所有權。所以,不構成詐騙罪。例如:拐賣婦女、兒童的,屬于侵犯人身權利罪。
詐騙罪侵犯的對象,僅限于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對象,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條特別規定了貸款詐騙罪。
(二)客觀要件
本罪往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首先,行為人實施了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從形式上說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從實質上說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欺詐行為的內容是,在具體狀況下,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并作出行為人所希望的財產處分,因此,不管是虛構、隱瞞事實,只要具有上述內容的,就是一種欺詐行為。如果欺詐內容不是使他們作出財產處分的,則不是詐騙罪的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必須達到使一般人能夠產生錯誤認識的程度,對自己出賣的商品進行夸張,沒有超出社會容忍范圍的,不是欺詐行為。
(三)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二、網絡詐騙的手段有哪些?
1、黑客通過網絡病毒方式盜取別人虛擬財產。一般不需要經過被盜人的程序,在后門進行,速度快,而且可以跨地區傳染,使偵破時間更長。
2、網友欺騙。一般指的是通過網上交友方式,從真人或網絡結識,待被盜者信任后再獲取財物資料的方式。速度慢,不過偵破速度較慢。
3、網絡“龐氏詐騙”。一般是指通過互聯虛假宣傳快速發財致富,組織沒有互聯網工作經驗人員,用刷網絡廣告等手段為噱頭,收斂會費進行詐騙。
三、網絡詐騙犯罪量刑標準是什么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綜上所述,我國對于網絡詐騙犯罪事予以打擊的。并且,法律也規定了網絡詐騙罪的立案標準和量刑標準。網絡詐騙犯罪量刑標準是根據詐騙公私財務的數額來決定的。詐騙數額較大的,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巨大的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詐騙數額特別巨大,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微信詐騙被抓會有什么后果 ?
合同詐騙罪報案材料有哪些
什么是詐騙罪的構成要件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疫苗質量管理存在安全隱患,部門可采取的措施
2021-02-10父母去世留有沒有遺囑的房產怎么繼承
2021-02-05路邊停車方向不一樣會違章嗎
2020-12-14輕微剮蹭后逃逸怎么處罰是什么
2020-12-23繼承權放棄與繼承權喪失有哪些區別
2020-11-27二審可以增加解除合同的訴求嗎
2020-12-14勞動合同期限錯了還有效嗎
2021-02-15工傷事故多久終止合同
2021-03-11離婚房產糾紛如何解決
2020-12-18再審時變更訴訟請求怎樣進行
2020-11-162020年快遞員猥褻客戶,快遞公司是否承擔責任
2021-01-16企業分立合并后需要變更勞動合同嗎
2021-02-09保密協議是否屬于勞動合同糾紛
2020-11-30員工提供虛假資料可解除合同嗎
2021-03-20確認勞動關系是否引起訴訟時效中斷
2021-03-10自愿加班能要求加班工資嗎?
2021-01-13勞動者辭職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2021-01-16壽險公司拒賠的情形有哪些呢
2021-03-04產品責任案件中生產者與銷售者之間如何承擔責任
2020-12-31飛機停飛延誤險賠償標準
2021-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