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大客車水箱是破壞交通工具罪嗎
要分具體的情形。只能說破壞大客車水箱有可能會構成破壞交通工具罪。如果破壞大客車水箱有可能造成大客車出現顛覆的情況那么就構成了破壞交通工具罪。
相關法律知識
第一百一十六條?【破壞交通工具罪】破壞火車、汽車、電車、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車、汽車、電車、船只、航空器發生傾覆、毀壞危險,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七條?【破壞交通設施罪】破壞軌道、橋梁、隧道、公路、機場、航道、燈塔、標志或者進行其他破壞活動,足以使火車、汽車、電車、船只、航空器發生傾覆、毀壞危險,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八條?【破壞電力設備罪】【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破壞電力、燃氣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設備,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條?【破壞交通工具罪】【破壞交通設施罪】【破壞電力設備罪】【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施、電力設備、燃氣設備、易燃易爆設備,造成嚴重后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二十一條?【劫持航空器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嚴重破壞的,處死刑。
第一百二十二條?【劫持船只、汽車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船只、汽車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嚴重后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實際上對于破壞交通工具罪而言,往往具體的破壞行為并不能決定該罪的認定和量刑,?有的情況下可能破壞行為本身并不嚴重,但是卻極有可能導致嚴重后果,那么也可以構成本罪,?所以如果在認定方面有問題的可以咨詢律師,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什么食品可以申請專利
2021-02-23以前的贍養費能主張嗎
2021-03-21借款糾紛可否執行股權
2021-03-17沒有簽訂競業限制協議能否追償
2020-11-16離婚后再進行結婚登記要離婚證嗎
2020-12-24閑置2年房產能抵押嗎
2020-11-21房產中介欺詐行為如何應對
2021-03-17公司倒閉員工賠償款怎么做分錄
2021-01-20小區綠化“縮水”業主如何維權
2021-01-01飛機延誤險怎么賠償
2021-01-16保險合同效力變更的內容是什么
2021-02-03法律是如何規定保險合同的當事人的
2021-03-11本案保險合同中免責條款是否有效
2021-01-07人身保險理賠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2021-01-21保險合同成立后能否退保
2021-01-27保險原則:構成保險利益的必要條件
2021-01-23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特點有哪些
2021-02-28一人私自轉讓土地的費用要均分嗎
2021-02-23清遠測量標志拆遷審批(本市)辦理(流程、材料、地點、費用、條件)
2021-02-04沒有房產證的自建房拆遷補償是怎樣的
2020-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