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六級工傷單位賠償標準是多少錢
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補償項目和標準。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工傷補償項目如下:
(一)工傷醫療費:治療工傷所需費用屬于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支付范圍的,全額支付。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由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武漢市住院期間現行伙食補助為15元/日。
(三)異地工傷治療的交通費、食宿費:經醫院出具診斷證明,經市醫保中心或市級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報銷外地住院前3日內發生的住宿費,標準為每人每天150元。憑火車票、船票、汽車票報銷工傷職工本人的往返交通費(不含火車軟臥票、飛機票)。
(四)康復治療費:工傷康復所需費用屬于工傷保險康復項目目錄、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支付范圍的,全額支付。
(五)輔助器具費:輔助器具指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器具。輔助器具在湖北省工傷輔助器具限額標準之內配置。
(六)護理費標準:生活不能自理的受傷職工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生活護理費按月享受。
護理費(停工留薪期護理費由用人單位支付)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社會月平均工資×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社會月平均工資×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社會月平均工資×30%。
停工留薪期內工資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支付,受傷職工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七)工亡待遇標準:因工死亡待遇喪葬補助金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個月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供養親屬撫恤金(按月發放)配偶:本人工資×40%;其他供養親屬:本人工資×30%;孤寡老人或孤兒:在上述的基礎上增加10%;注:多個供養親屬的撫恤金總額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八)傷殘待遇標準:補償類別定期傷殘津貼傷殘補助金完全喪失勞動能力1級本人工資×90%本人工資×27個月2級本人工資×85%本人工資×25個月3級本人工資×80%本人工資×23個月4級本人工資×75%本人工資×21個月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5級本人工資×70%(企業支付)本人工資×18個月6級本人工資×60%(企業支付)本人工資×16個月部分喪失勞動能力7級本人工資×13個月8級本人工資×11個月9級本人工資×9個月10級本人工資×7個月
(九)因工外出時發生事故或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標準
1、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
2、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
3、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
4、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
二、工傷賠償糾紛如何解決
工傷,又稱為產業傷害、職業傷害、工業傷害、工作傷害,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傷害和職業病傷害。
可以雙方私下簽訂和解協議,此協議視為民事合同,雙方有履行協議約定的義務。若雙方經勞動仲裁委會調解簽訂調解協議,這時的協議具有法律效力,若一方不履行則可直接申請書法院強制執行。
首先區分是工傷糾紛還是雇傭損害賠償案件。兩者的賠償程序和標準有較大的區別,導致的賠償金額也有差距。屬于勞動糾紛應先申請工傷認定,再依法申請作出勞動能力鑒定,就鑒定結論要求賠償,協商不成的提起勞動仲裁。(要有勞動關系證明才可以按照工傷處理)工傷的賠償依據是本人工資和社平工資,起訴的被告是單位。
而屬于臨時性的勞務、雇傭行為,由雇主承擔一定賠償責任,協商不成可以直接起訴要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
二、工傷賠償標準
工傷賠償標準,又稱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用人單位職工在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此項標準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勞動者的權利。
不管是處于什么層級的工傷,我們明白工傷賠償的項目是固定,只是金額存在一定的差別,會根據國家規定的鑒定標準進行等級劃分,支付相關的賠償,如果對于這方面的知識還有其他任何的問題,隨時歡迎來自咨詢律霸網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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