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肇事逃逸肇事車輛扣嗎
依據我國相關交通法律法規的規定,造成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公安機關發現逃逸車輛的,可以對車輛進行扣留。
第44條 案發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通過發協查通報、向社會公告等方式要求協查、舉報交通肇事逃逸車輛或者偵破線索。發出協查通報或者向社會公告時,應當提供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基本事實、交通肇事逃逸車輛情況、特征及逃逸方向等有關情況。
第45條 接到協查通報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立即布置堵截或者排查。發現交通肇事逃逸車輛或者嫌疑車輛的,應當予以扣留,依法傳喚交通肇事逃逸人或者與協查通報相符的嫌疑人,并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案發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案發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前往辦理移交。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車輛交警扣車期限是多少
一般情況下扣車期限是5天,需要鑒定的有可能是20天,最長不超過60天。
二、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三十八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檢驗、鑒定機構約定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約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十日。超過二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四條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
對駕駛人逃逸的無主車輛或者經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領取的車輛,經公告三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在實際對交通肇事進行處理的時候,結合到肇事情況的不同,有些案件比較輕微,但有些卻相對要復雜一些。
對于那種復雜或者造成了嚴重損害結果的交通肇事,自然處理起來也就要麻煩一些。往往交警對涉事車輛進行扣留之后,就要作出一定的檢驗、鑒定,自然在這方面耽誤的時間就比較久,那么扣車期限也要長一些。
肇事逃逸在法律上是不允許的,不但是違反了法律也違反了道德底線,如果因為肇事逃逸導致受害人死亡,那么肇事人屬于間接殺人,刑法上會直接判有期徒刑七年以上,不但要飽受刑法的折磨,還要承擔心理上的折磨,得不償失請謹慎抉擇。
交通肇事逃逸行為的如何認定
交通肇事逃逸罪判刑幾年
肇事逃逸對方不來定損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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