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訓誡是不是行政處罰類別?
不屬于行政處罰,是司法強制措施。訓誡不是行政處罰,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信訪人對有關機關依據信訪法規對信訪事項的受理、答復、轉送、訓誡等不服不能提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訓誡也是指人民法院對違反法庭規則的行為人,進行批評教育,并責令其改正,不得再犯。
中國公安機關和法院對某些違法犯罪分子所作的批評教育。需要予以訓誡的,犯罪情節輕微而免予刑事處分的人,在民事案件中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人,妨害民事訴訟的訴訟參與人或其他人,由法院予以訓誡;不滿十四歲違反治安管理的人,由公安機關予以訓誡。
二、行政處罰的種類有哪些?
1、行為罰
行為罰又稱能力罰,是指行政主體限制或剝奪違法行為人特定的行為能力的制裁形式。它是僅次于人身罰的一種較為嚴厲的行政處罰措施。
(1)責令停產、停業。這是行政主體對從事生產經營者所實施的違法行為而給予的行政處罰措施。它直接剝奪生產經營者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權利。只適用于違法行為嚴重的行政相對方。
(2)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和營業執照。這是指行政主體依法收回或暫時扣留違法者已經獲得的從事某種活動的權利或資格的證書。目的在于取消或暫時中止被處罰人的一定資格、剝奪或限制某種特許的權利。
2、財產罰
財產罰是指行政主體依法對違法行為人給予的剝奪財產權的處罰形式。它是運用最廣泛的一種行政處罰。
(1)罰款。指行政主體強制違法者承擔一定金錢給付義務,要求違法者在一定期限內交納一定數量貨幣的處罰。
(2)沒收財物(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等)。是指行政主體依法將違法行為人的部分或全部違法所得、非法財物包括違禁品或實施違法行為的工具收歸國有的處罰方式。
3、申誡罰
申誡罰又稱精神罰、聲譽罰,是指行政主體對違反行政法律規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譴責和警戒。它是對違法者的名譽、榮譽、信譽或精神上的利益造成一定損害的處罰方式。
(1)警告。指行政主體對違法者提出告誡或譴責。
(2)通報批評。是對違法者在榮譽上或信譽上的懲戒措施。通報批評必須以書面形式作出,并在一定范圍內公開。
綜上所述,行政處罰包括財產罰、行為罰及申誡罰等,訓誡不是行政處罰里面的。在民事案件審理過程中,針對法庭上不遵守紀律的當事人,法官可以對其訓誡。而當事人違法情況不嚴重的,不被追究刑責的,公安機關可以對其訓誡,進行批評教育。
醫療糾紛行政處罰的種類包括哪些
行政處罰法實施細則包括哪些
行政處罰簡易程序是怎樣的?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張律師是國際經濟法學士,中華律師協會會員,專職訴訟律師,家事法律咨詢中心創辦人,事在人為第一批特邀法律嘉賓,網絡普法視頻單個點擊率過萬者。張律師座右銘:律師不但要為弱勢者伸張正義,更重要的是有伸張正義的智慧和勇氣!執業理念:法律不保護權利上的沉睡者!為你辯護,是最有意義的事!執業領域:房產土地糾紛、征地拆遷,婚姻家庭糾紛、勞動爭議、合同糾紛、遺產繼承、宅基地糾紛、集團訴訟等。執業業績:張律師一次即通過國家司法考試,曾是團隊中最年輕的A牌律師,其不但專長法律,且精通“史心哲”,參與和代理案件遍布除新疆和青海外的大江南北,在從事律師職業的第一年就獲得團隊勝訴率統計排名前三名,案件結果屢次“三連勝”“五連勝”,被當事人稱為“絕版天才律師”“有勇有謀敢說敢做的少年英雄”,多次在二審中為當事人翻案。
提前還部分房貸收取賠償金合法嗎
2021-01-22死緩可以減刑嗎
2021-01-10不良資產包可以抵押嗎
2021-01-21車禍私了要去交警隊簽什么協議
2020-12-22農民工討薪有哪些途徑
2021-01-02擔保范圍約定不明確
2020-11-13房屋拆遷合同樣本
2021-02-23入職被發現畢業證是假的可以解除合同嗎
2021-03-17勞動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怎么規定
2021-02-14不服從公司安排被辭退有沒有補償
2020-11-11車輛損失險保險人的義務有哪些
2021-03-18“賠款收據及權益轉讓書”是否可以作為雙方保險合同終結的依據
2020-12-05人身保險投保書應該包含哪些內容
2021-01-22學生住院保險理賠嗎
2020-12-23保險與法:車輛定損誰說了算
2020-11-17保險法爭議是指哪方面
2021-02-14買保險時假報年齡的后果
2020-12-23如何用投資型保險賺錢
2021-01-27產險投保指南
2021-01-22對征收拆遷補償不服,信訪可以嗎
2021-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