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駕發生交通事故吊銷駕駛證嗎?
醉駕發生交通事故是要吊銷駕駛證的,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
1、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3、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醉駕發生交通事故的判刑標準是怎么規定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標準是怎么規定的?
1、 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 、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 、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注意,此處的30萬元以上的數額,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財產損失數額,而是指行為人無力賠償的數額。按此標準,財產直接損失數額不到30萬元,或者損失雖遠遠超過 30萬元但賠償后不足30萬元的,都不構成本罪;
4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下列情形之一的:
(1)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醉駕的處罰現在應該是人人皆知的基本法律常識,吊銷駕駛員的駕駛證不是因為發生了交通事故,是醉駕這種行為本身就構成了刑事犯罪,沒有交通事故駕駛證也會被吊銷的。在吊銷駕駛證后無證駕駛的,也屬于違法行為。
什么情況會被吊銷駕駛證
交通事故理賠材料有哪些
關于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責任認定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侵犯財產罪辯護詞
2021-01-11頂撞上司可以辭退嗎
2021-02-11委托律師所要提供哪些資料
2021-02-05個體戶營業執照申報手續是什么
2021-02-21立約定金的作用有哪些
2021-01-11破產后債權人拿不到錢怎么辦
2021-03-09效力未定的合同有哪幾種類型
2020-12-012020年新三板上市條件與標準是什么
2020-11-19祥云縣離婚撫養費標準
2020-12-03合同法欺詐能解除合同嗎
2020-11-21商場顧客摔傷誰負責
2020-11-18實習期醉駕怎么處理
2021-02-05人身意外險可以抵扣嗎
2021-01-05什么是產品責任險?
2021-03-09保險代理人冒用客戶名義騙領借款,保險代理人構成何罪
2021-02-18法律上分紅保險是什么意思
2020-12-16如何購買車險才劃算
2021-03-24土地轉包合同怎么寫
2021-03-24土地入股分紅怎么算
2021-03-06土地流轉糾紛的解決途徑是什么
2021-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