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酒駕
酒駕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行為人將會面臨暫扣或吊銷駕駛證、罰款甚至治安拘留的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醉駕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前款規定的“道路”“機動車”,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
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根據以上資料我們可以了解到酒駕跟醉駕的區別是什么?醉酒駕駛如果造成人員傷亡或者公共財產損失將會判刑,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而飲酒駕駛也需要負一定的行政責任,所以大家在喝酒之后不要以身犯險,存在僥幸心理來駕車。
酒駕交強險是否賠付
酒駕肇事逃逸怎么處罰
對于二次醉駕怎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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