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是當代社會人們最主要的代步用具之一,開車上路不僅考驗駕駛人的駕駛技能,同時也考驗駕駛人對社會規則是否遵守,其中駕駛人危害道路安全的一種行為就是醉駕,我國近幾年“醉駕入刑”體現出這一行為造成后果的嚴重性,那么今天小編就跟大家聊聊成都醉駕庭審現場當天宣判嗎?
一、醉駕開庭當天宣判嗎
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開庭多久進行宣判,但對整個審理過程規定了明確的時限。
以下是刑事案件的一審期限:
1、《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四條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可以延長至一個半月。第二百零二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2、刑事訴訟法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一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一個月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內審結。
按照我們的經驗,刑事案件開庭后,20日左右就會宣判。最長不會超過2個半月。
公安部方面透露,在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公安部門對經核實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一律刑事立案。根據公安部的統計,全國各地已有646件案件偵查終結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占案件總數32%。
公安部方面稱,由于“醉駕入刑”提高了違法者的違法成本,也加重了違法者逃避處罰的心理,一些“醉”司機為逃避檢查駕車沖闖執勤卡點,傷害正在執行任務的民警。公安部交管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對阻礙民警執法的將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以上就是成都醉駕庭審現場當天是否宣判的解答,在“醉駕入刑”后,我國刑事訴訟法有關宣判的限定時間也同樣適用于醉駕宣判。生活中每個駕駛人在上路時都應當積極遵守交通規則,不抱有僥幸心理,對自己負責、也對他人負責,安全行駛、文明駕駛,不讓自己一時的僥幸釀成大禍。如果大家還有相關疑問,可以咨詢律霸網站的在線律師。
醉駕量刑標準是什么
判定酒后駕駛的標準是什么?醉駕該怎么處罰?
2020醉駕入刑法律依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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