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租合同簽一年中途毀約會怎么樣?
可以同房東協商看能否免責,如果不行,通常要按合同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合同簽訂后即以生效,這種情況下因你個人原因要解約,法律上屬于違約,應按合同承擔違約責任,通常是一到兩個月的租金。
如果你確需解約,也愿意承擔違約責任,但房主拒絕。注意收集你解約的理由的證據及明確通知房主的證據。如房主拒絕辦理交接,你可直接搬離,但要通知房主接收,并保留相關證據。至于后期要求退還余款的事,協商不成,只能慢慢打官司解決了。
二、房租合同有哪些內容?
1、出租房的主體資格,即簽約對方是否為房產權人(如不是房產權人則至少應擁有房產權人的相應授權),實踐中曾有人與不是產權人簽約,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2、租房時房屋的狀況及房屋的裝潢及隨房物品(如隨房提供的電話之類用品)應填寫仔細,以防退租時發生糾紛;應對租房者是否有權轉租明確約定;應明確約定房屋修繕責任(一般均應由出租方負責)。
3、應約定出租方在收納每月房租時須出具相應的收款憑證(也可以轉賬至約定的賬號);要看清轉租給你的人和房東的租賃期,他和你簽定的合同租賃期不可以超過他自己和房東的租賃期;要看房屋是否設定了抵押權等用益物權;如有的話,抵押權人是否允許出租,萬一抵押權實現,如何承擔責任等。
綜上,有些人在考慮房屋租賃的過程中,會忽略掉許多重點,包括合同簽訂的內容、違約的處理方法。如果大家看完以上內容,相信會有更多相關的了解,而且以后有問題可以馬上通過合同的內容來維權,減少矛盾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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