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陰陽合同
陰陽合同,用通俗的語言來解釋,就是買賣雙方就房屋買賣訂立兩份以上的內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對內,稱為“陰合同”,一份對外,稱為“陽合同”。“陰合同”并不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國家稅收或騙取銀行貸款等為目的;“陽合同”則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顯示房屋真實的成交價格。
在二手房交易中,陰陽合同的出現無非出于兩種原因:一種是虛高的房價合同交給銀行,以申請更多按揭貸款;另一種是填低房價的合同交給房地產交易中心過戶,以便少交稅。
二手房交易市場中常用的形式有兩種:一是簽訂兩份不同價格的房屋買賣合同,一份私下交易之用,另一份用來辦理過戶手續之用;二是把房屋買賣價格簽低,然后另簽一份裝修補償協議和舊家具買賣協議,以裝修補償款和家具款的名義,補足房屋實際成交價。其中,第二種陰陽合同更具備隱秘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合同無效。在此情形下,陰合同因為其違法性,因此往往會被確認為無效,想逃避稅款可能會導致官司纏身,或者承擔違約金責任。
如果其目的是為了獲得更多的銀行貸款故意報高房子的總價,一旦被銀行發現,將會被定性為騙貸行為,貸款泡湯不說,還可能從此被列入銀行的黑名單,信用記錄上也會留下一個大大的污點。同時,買賣雙方簽訂“陰陽合同”后,雖然也可能有一部分人僥幸蒙混過關,但由于這類合同大多都存在未經登記、很不規范、約定不明甚至只是口頭約定等情況,履行過程中很容易出現矛盾,產生糾紛。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起訴醫院的流程是什么
2021-03-21工會之間股權無償轉讓要交稅嗎
2021-02-20質押的股份能夠凍結嗎
2021-03-17借款協議不真實訴訟有效嗎
2021-01-14哪些民事案件由基層法院管轄
2021-02-15民事訴訟律師費最新標準
2021-01-01夫妻共同財產如何分割
2020-11-09不離婚能否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2021-02-15婚外生子需承擔的法律責任是什么
2021-01-30婚前財產子女繼承公證書怎么立
2021-02-27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的接管決定應載明內容
2021-02-22全權代理有什么效力怎么規定
2020-12-06購房定金一般交多少
2021-01-01關于勞務糾紛中侵權損害賠償的規定
2021-02-21房屋債權糾紛查封無法過戶怎么辦
2021-01-22房產評估基本的流程
2020-12-22公司規章是否必要
2021-02-03勞動仲裁的時效怎么規定
2020-12-22勞動糾紛調解需要幾天
2021-01-29海上貨物運輸保險合同賠償案
2021-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