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可以送衣服進去嗎
刑事拘留經過允許可以送物品,沒有經過批準不能見面。
《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第二十八條?人犯在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并經公安機關批準,可以與近親屬通信、會見。
第二十九條?人犯的近親屬病重或者死亡時,應當及時通知人犯。
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時,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經辦案機關同意,并經公安機關批準,在嚴格監護的條件下,允許人犯回家探視。
第三十條?人犯近親屬給人犯的物品,須經看守人員檢查。
第三十一條?看守所接受辦案機關的委托,對人犯發收的信件可以進行檢查。如果發現有礙偵查、起訴、審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辦案機關處理。
以上就是對你提出的問題的回答,要是沒有足夠的證據的話就不能定位罪犯,送衣服可以是可以,不過要經過檢查,要是檢查的時候發現了不應該出現的東西,那么就沒有下次的機會了,如果沒有犯罪也不急于這一時。你可以咨詢律霸網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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