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況下違法刑事拘留要賠償
哪些情況下違法刑事拘留要賠償法律有明確的規定。
根據《關于辦理刑事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的規定,對公民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終止追究刑事責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的違法刑事拘留:
(一)違反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采取拘留措施的;
(二)違反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程序采取拘留措施的;
(三)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對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時間超過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時限。違法刑事拘留的人身自由賠償金自拘留之日起計算。
《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五條?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
拘留后,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后,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第八十六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第八十四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綜上可知,現在對于違法刑事拘留需要賠償的情形增加為了三種,即違反法律規定刑事拘留的條件、程序以及超時進行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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