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期間流產國家是否賠償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取保候審期間,嫌疑人出現流產情形的,國家機關在取保期間沒有過錯的,是不用承擔賠償責任的。
第十七條?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一)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對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時間超過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時限,其后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對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行的;
(四)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五)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刑事訴訟法已經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依法應當逮捕,但因患有嚴重疾病,或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不宜逮捕的;
4、對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經過訊問、審查,認為需要逮捕但證據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偵查羈押、審查起訴、一審、二審期限內不能結案,采取取保候審方法沒有社會危害性的;
6、對持有有效護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證件,可能出境逃避偵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7、提請批準逮捕后,檢察機關不批準逮捕,需要復議、復核的;
8、移送起訴后,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需要復議、復核的。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取保候審期間,嫌疑人出現流產情形的,國家機關在取保期間沒有過錯的,是不用承擔賠償責任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二手房交易中陰陽合同的效力
2021-02-11監事能否參加股權激勵
2021-02-05怎樣預防假冒商標的行為發生
2021-01-16父母離婚誰是監護人
2021-01-04治安拘留十天能探望嗎
2020-12-05租客物品如何提存
2020-12-01入獄者是否喪失繼承權
2021-02-08行政案件立案后可以撤銷嗎
2021-01-23打人沒有證據能立案嗎
2021-02-15私有房向機關等出租或出售的規定
2020-12-28集資房與經濟適用房的區別
2020-11-28國企改制解聘職工經濟補償標準有何規定
2021-03-09擅自停工多久可以解除合同
2020-12-10壽險理賠中主訴證據效力的認定
2021-01-08壽險索賠指南
2021-03-07該保險合同是即時生效還是附期限生效
2021-02-16什么是互聯網保險
2020-12-13車禍保險公司理賠步驟有哪些
2020-12-11土地承包經營權什么時生效
2021-03-22農戶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轉讓后征收能享受哪些補償款
2021-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