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中介是在房屋買賣中具有居間性質的機構。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不少房屋中介為了追求自身的利益,而會設下各種各樣的中介陷阱,損害了購房者乃至賣房者的利益。具體來講,常見的房屋中介中的陷阱都有哪些?在房屋買賣交易中,購房者應該如何避免房屋中介的陷阱呢?對此,本文將一一為您介紹。
一、常見的房屋中介中的陷阱都有哪些
陷阱一:二手房中介公司全包價不透明。全包價包括買方所要承擔的全部房款、契稅、印花稅和中介的代理費(房款的2.5%-2.8%)。但中介公司不會明確告知買房人在交易中需要交納的明細費用,還會從中獲得額外好處。例如,中介公司有一套30萬的房子,但中介會向買者報價32萬,甚至更多,并要求買者支付契稅、印花稅和代理費,中介實際上就比預期多掙2萬元。
陷阱二:買方因為過戶問題“錢房兩空”。買方可能認為,只要自己一手交錢一手交房,房子就一定是自己的。但在正式過戶之前,產權仍然歸屬賣方,并且某些房屋存在無法過戶的可能。一些中介為了促成交易,對能否順利過戶避而不談,只是讓買方在過戶之前就付清房款。等買方付完房款,產權卻無法過戶,中介事后又推卸責任,買方有可能陷入“錢房兩空”的境地。
關于賣方同樣可能遇到的陷阱,最常見的是“個人現金收房”陷阱。所謂“個人現金收房”就是中介以“個人一次性付清房款”為名,將賣方房屋收購后再轉手以高價賣給購房者,從中獲利。一些中介往往先以個人購房者身份與賣方談好房價,在支付清房款后拿到產權證。然后中介再拿著賣方的產權證,轉手高價出售。賣方卻拿不到這些多出的房款。
二、如何避免房屋中介的陷阱
對于全包價不透明的陷阱,專家建議買方在簽訂二手房購買合同時,要求在合同后附上《費用清單》,并要求同賣方見面,明確買賣雙方購房價格與售房價格是否相同,避免中介公司從中收取多余的差價。
對于買方因為過戶問題“錢房兩空”的陷阱,買方要事先核實賣方的產權,并通過中介確認該房屋的合法性。對于沒有過戶的房屋,可以在合同中補充上過戶時間的限制,明確可以交易的時間。
對于不太急于用錢的賣方,要避免中介陷阱,最好不要選擇“現金收購”的賣房方式。交易時最好還是買賣雙方見面,談好價格后簽訂正規的《房屋買賣合同》。
實踐中,如果您有購買二手房的需要,且您決定通過房屋中介來購買二手房時,首先要選擇那些信譽度比較高的中介機構,在與中介機構簽訂居間合同以及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時,要注意仔細審閱合同的內容,避免中介陷阱。如果您對合同中的某些內容存在疑問,可以向房產律師咨詢解決,由律師為您把關。
房屋中介違約應該怎么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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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法學學士學位,上海律師協會會員。自執業以來,專注律師實務及法律研究,致力于經濟糾紛、公司企業、損害賠償、婚姻繼承等民商事領域的訴訟、仲裁,非訴法律顧問、風險防范等法律服務。秉承“遵法、敬業、誠信、高效”的執業理念,致力于為客戶提供高質量、高效率、全方位的法律服務,受到客戶的一致好評。在交通事故、婚姻繼承、債權債務、動拆遷、勞動人事等常態法律領域,有著獨到的見解及豐富的辦案經驗。楊麗娟律師執業以來成功辦理數百起訴訟、仲裁及非訴案件,為大中型企業及個人提供過大量法律顧問服務及專項法律服務。全面準確提供法律分析及解決方案,善于解決復雜疑難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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