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當前工商機關行政不作為的主要表現
根據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職能和工作現狀,工商機關行政不作為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一些地方市場監管不力。市場監管是工商機關的首要職責,理所當然要全力以赴做好做實,但一些地方缺乏力度,工作開展不到位。
(2)一些單位行政執法不到位,有案不查。查處違章違法經營,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是工商部門義不容辭的法定責任。
(3)一些機關行政審批效率低下。一些工商干部對申請行政審批事項對象的詢問隨意答復,不履行首問責任人的職責。
二、工商機關行政不作為產生的原因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全社會法治化進程的發展,工商行政管理的職能越來越清晰與集中,但與此同時,少數工商干部放棄自己的行政管理職責,不作為的現象也日益凸顯。究其原因主要有:
(1)少數同志素質較低,責任心不強。工商行政管理發展的歷史遺留下一個現實問題,就是少數工商干部個人素質不高,工作責任心不強。
(2)少數同志不能盡快適應停征“兩費”的新形勢,無所適從。自從2008年9月1日開始停征“兩費”以來,一些工商干部始終不能從“只會收費”的陰影中擺脫出來,實現角色轉換,遇到收費以外的事情感到一片茫然不知所措,加之沒有了經濟指標的壓力,反而仿佛缺失了產生工作動力的翅膀,迷失了工作方向。
(3)少數同志思想消極,認為“吃皇糧”可以高枕無憂。少數同志思想觀念仍然“盲目樂觀”,認為工商部門“吃皇糧、拿軍餉”,是強勢權力部門,儼然一副管理者姿態自居,高高在上,工作壓力蕩然無存,“干多干少一個樣,干與不干沒兩樣”、“不作為不是什么大不了的原則問題,奈何不了我”等錯誤思想嚴重。
(4)一些單位責任追究制度不健全或執行不力。由于缺乏相應強有力的責任追究制度,抑或即使有制度也完全是墻上的“飾物”,使得對行政不作為的處理無章可循,或者礙于情面熟視無睹、網開一面,加之缺乏相應的社會監督和內部監督機制,個別地方工商機關行政不作為慢慢變得有些肆無忌憚。
(5)極個別人受腐敗思想支配。行政不作為可以說是另一種形式的腐敗。極個別工商干部不惜以犧牲國家和人民群眾的利益為籌碼,貪圖私利,以權謀私,以不作為換取個人利益的獲取,以致讓那些違章違法經營行為在行政不作為面前無所顧忌。
(6)立法上的欠完善。我國現有大量的法律、法規未對行政行為的方式、時效等作出明確規定,《行政訴訟法》是一部規范行政行為的法律,然而其中第十一條列舉的8項受案范圍,與工商機關行政不作為有明顯關聯的僅僅為第(四)款“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和執照,行政機關拒絕頒發或者不予答復的”,很顯然,僅憑這一條規定是不可能解決方方面面問題的。另外《國家賠償法》也未明確規定行政不作為損害要承擔賠償責任,加之工商系統目前也尚未制定出臺關于工商機關行政不作為完整且可操作性強的責任追究規定。法律法規的不夠完善大大降低了行政不作為的法律風險,使其愈加有恃無恐。
三、工商機關行政不作為的危害
雖然從當前工商行政管理事業總的發展大局來看是令人鼓舞的,絕大多數工商干部恪盡職守、盡職盡責,工商機關行政不作為只是發生在極少數地區的極少數單位的極少數同志身上,但其造成的影響之惡劣,危害之嚴重令人不容小覷。其危害具體表現在:
(1)與“四個統一”相悖,損壞了工商部門的社會形象。
(2)與“四化建設”相悖,敗壞了工商機關風氣。
(3)與“四高目標”相悖,鉗制了工商干部隊伍總體水平提升。
(4)與黨的宗旨相悖,阻礙了工商行政管理事業的發展。
四、工商機關行政不作為的對策及規定
大力整治工商機關行政不作為,對于建立廉潔、勤政、務實、高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隊伍實為當務之急,也是工商行政管理事業健康發展的大勢所趨。筆者認為要從根本上防治和杜絕工商機關行政不作為,必須在四個方面狠下功夫、亮出實招:
(1)加強學習教育。一般而言,雖然工商機關行政不作為代表的是一級工商部門作出的行政行為,但其大多數是通過工商干部的個人言行加以表現,而產生行政不作為最直接、最根本的原因,是少數工商干部思想觀念和個人素質的問題,缺乏工作責任心。因此,提高工商干部隊伍整體素質,切實轉變思想觀念尤為重要。
(2)加強制度建設。建立和完善行之有效的相關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是治理工商機關行政不作為的關鍵環節。
(3)加強全方位監督。一是實行內、外橫向監督相結合。既要在工商機關自身內部作自我監督、相互約束,又要充分借助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社會各界的監督力量,加大監督力度。工商機關每年可以開展1—2次社會評議活動,以工商所轄區為單位,開展問卷調查,讓監管服務對象給工商干部行政作為方面評分亮牌;二是實行上、下層級監督相結合。發揮工商機關省以下垂直管理的優勢,不定期明察暗訪。當監督部門發現有工商機關行政不作為的事實或者接到行政相對人的有關投訴,應認真作出分析,對行政相對人的請求事項以書面形式進行督辦、催辦,以求通過監督及時達到自我救濟、自我糾錯的目的。有關監督情況計入單位和個人年度考核結果。
(4)加快相關立法。從國家立法層面上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是依法治國的根本要求,而對于重要行政行為加以規范化,對直接影響行政相對人重大利益的行政行為實行嚴密的程序控制,以法定形式設置程序規則和制度來控制監督行政權力的運行,規范行政行為的實施過程,是“有法可依”的基本前提。
對于工商行政不作為我們有著相關的規定,我們的行政人員應該積極執行。如果您對于上面知識還有什么疑問,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你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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