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是有條件的對原判刑期不執行,因此,緩刑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處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
除累犯以外,是因為累犯是因犯罪被處以刑罰以后再法定的時間以內的再次犯罪,其社會危害性和人身危險性都較大,而其他被判處拘役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則是犯罪情節輕微、對社會危害性不大、個人的人身危險性也不大,實行緩刑對社會穩定有一定的積極意義。
(二)實行緩刑的罪犯不致再危害社會。罪犯是否再危害社會,除刑法自身的威懾教育作用外,更主要的是要取決于犯罪分子自身對所犯罪行的認罪、悔罪表現和犯罪情節而定,如果犯罪分子對自身的犯罪沒有認識、沒有悔罪表現,肯定會再次危害社會,如果犯罪分子犯罪情節嚴重、手段惡劣,即使被判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也不能實用緩刑,因為他們有可能再次危害社會。
緩刑實用的上述二個條件缺一不可,必須同時具備才能適用緩刑。一般來說取保候審的很大可能會判緩刑,但是具體還需要根據案件進行分析。
取保候審后法院怎么判
取保候審后,如果檢察院免于起訴就沒事了,如起訴到法院,法院會給個結果,有執行實刑的可能。
具體的要看情節,一般來說,取保候審后訴到了法院的,判緩刑的可能性大。
具體的法院會怎么判,還需要根據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決定判處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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