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募集設立?募集設立公司的流程是怎樣的?本文就這兩個問題做了相應的介紹,讓大家通過本文,能夠對募集設立公司這種方式能有所了解,不再跟發起設立公司的方式有所混淆。
一、什么是募集設立
募集設立又稱“漸次設立”或“復雜設立”,是指發起人只認購公司股份或首期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對外募集而設立公司的方式。我國公司法第78條第3款規定:“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或者向特定對象募集而設立公司?!彼?,募集設立既可以是通過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的方式設立,也可以是通過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方式而設立。這種方式只為股份有限公司設立之方式。
二、募集設立公司的設立流程
1、發起人簽訂發起人協議,明確各自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
2、發起人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3、發起人認購公司股份。
發起人在得到政府有關部門批準以募集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后,應首先認購公司總股份的35%以上,剩余的股份才能公開向社會募集股份。《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以募集設立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不少于公司股份數的35%,其余股份應當向社會公開募集。”
4、制作招股說明書。
發起人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依法應當制作招股說明書。招股說明書是向社會公開的募股承諾,是發起人向非特定人發出的募股意思,應實事求是的披露有關事實,它是發起人申請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的必備文件,在得到中國證監會批準后,招股說明書才能公開公告;
5、簽訂承銷協議和代收股款協議;
6、申請批準募股;
7、公開募股;
8、召開創立大會;
9、申請公司設立登記。
10、領取營業執照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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