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處理中怎么進行監督
1、衛生行政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的規定,對發生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作出行政處理。
2、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于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后,除責令醫療機構及時采取必要的醫療救治措施,防止損害后果擴大外,應當組織調查,判定是否屬于醫療事故;對不能判定是否屬于醫療事故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
3、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的,應當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應當載明申請人的基本情況、有關事實、具體請求及理由等。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
4、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的,由醫療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受理。醫療機構所在地是直轄市的,由醫療機構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受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接到醫療機構的報告或者當事人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之日起7日內移送上一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處理:
(1)患者死亡;
(2)可能為二級以上的醫療事故;
(3)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5、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之日起10日內進行審查,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符合本規定,予以受理,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應當自作出受理決定之日起5日內將有關材料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對不符合本規定,不予受理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有異議,申請再次鑒定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日內交內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醫學會組織再次鑒定。
6、當事人既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衛生行政部門不予受理;衛生行政部門已經受理的,應當終止處理。
7、衛生行政部門收到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出具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后,應當對參加鑒定的人員資格和專業類別、鑒定程序進行審核;必要時,可以組織調查,聽取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的意見。
8、衛生行政部門經審核,對符合本規定作出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應當作為對發生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作出行政處理以及進行醫療事故賠償調解的依據;經審核,發現醫療事故技術鑒定不符合本規定的,應當要求重新鑒定。
9、醫療事故爭議由雙方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的,醫療機構應當自協商解決之日起7日內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作出書面報告,并附具協議書。
10、醫療事故爭議經人民法院調解或者判決解決的,醫療機構應當自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的調解書或者判決書之日起7日內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作出書面報告,并附具調解書或者判決書。
11、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按照規定逐級將當地發生的醫療事故以及依法對發生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作出行政處理的情況,上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有關醫療事故處理監督的相關內容,當事故發生后相關的醫護人員應立即向醫療組織單位負責人報告并及時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呈報書面情況報告。讀者如果對此還有疑問,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工傷鑒定有什么用,工傷鑒定程序是怎樣的
2021-03-22注冊公司需要提供的資料及步驟有哪些
2021-01-05貸款擔保需要本人簽字嗎
2021-02-24海事訴訟被請求人的財產包括哪些
2020-12-19判決生效后還能申請財產保全嗎
2020-12-16婚內夫妻債務怎么分離
2021-01-02超市倒閉,促銷員有補償嗎
2021-01-25城管強制拆除違建程序是什么
2021-03-04房屋贈送時效多長
2021-01-20勞動糾紛調解需要幾天
2021-01-29勞動糾紛處理的相關程序有哪些
2020-11-18侵權責任和產品責任可以同時主張嗎
2020-12-25保險合同有什么特點
2020-12-30個人出境旅游保險怎么買
2020-12-12人身保險合同中“違法行為免賠”條款的理解
2021-01-25投保人壽保險要注意什么
2020-11-22旅游意外險免責條款有哪些
2020-11-27如何確定保險合同的保險期限起算時點
2021-02-24第三者定義范圍不同 撞了家人保險公司賠嗎
2021-01-02裝卸工跌落車下受傷是否由保險公司賠償
2020-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