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公司之間業務需要簽合同嗎?
如果是分公司之間的業務往來 一般不需要簽訂合同 但如果是掛靠關系或者其他關系 組好簽訂合同 這樣后期最終責任承擔內部可以追償。
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不能獨立地對外承擔民事責任,其民事責任由成立分公司的公司承擔。子公司具有獨立的企業法人資格,可以依法獨立地對外承擔民事責任,母公司對子公司的債務不承擔責任。母公司作為子公司的最大股東,僅以其對子公司的出資額為限對子公司在經營活動中的債務承擔責任;子公司作為獨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財產為限對其經營負債承擔責任。分公司由于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與總公司在經濟上統一核算,因此其經營活動中的負債由總公司負責清償,即由總公司以其全部資產為限對分公司在經營中的債務承擔責任。
關于分公司的法律規定主要體現在公司法。公司法是指規定公司設立程序、組織機構、活動原則及其對內對外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從狹義上講,公司法是指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根據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4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修訂, 根據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根據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決定》第四次修正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廣義的公司法是指規定公司的設立、組織、活動、解散及其他對內對外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它除包括《公司法》外,還包括其他法律,行政法規中有關公司的規定以及最高法院發布的司法解釋等。
分公司是屬于總公司的一個機構,所以分公司和分公司之間的業務往來只需要總公司進行同意,留在總公司留有文件備案即可。一切追責權都在總公司的相關機構之中。出現什么意外,并不需要通過法律來進行租追責,而只需要通過《公司章程》來進行追責即可。
分公司簽訂的擔保合同效力如何
分公司有注冊資本嗎?
分公司注冊有哪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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