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法變更決議范本應該怎么寫?
關于變更公司名稱的決定
根據《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第 章第 條的決定,本公司與 年 月 日召開了第 次股東會,會議召集人 、會議共 人參加,代表 %表決權,經代表 %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做出如下決議:
1、 同意公司名稱變更為:
2、 同業公司住所變更為:
3、 同意公司經營范圍變更為:
4、 同意公司延長經營期限,為長期或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5、 同意增加公司注冊資本(大寫) 萬元,由(大寫) 萬元增加到(大寫) 萬元,其中:
原股東(填寫姓名)增加(大寫)萬元(填寫出自方式)出資;
新股東(填寫姓名)增加(大寫)萬元(填寫出自方式)出資;
6、同意股東(填寫姓名)將其持本公司的 %的(填寫出資方式)出資,共計(大寫) 萬元,以(大寫)萬元轉讓給(填寫姓名);
7、股東增加(轉讓)出資后,本公司新的出資結構如下:
(股東姓名)出資(大寫)萬元,其出資方式為(實物、貨幣、無形資產)占 %;
8、同意變更出資方式,股東(姓名)原以(出資方式)方式出資的(大寫)萬元,變更為(大寫)萬元(出資方式)方式出資;
股東(姓名)
9、同意變更法定代表人、(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會議選舉(姓名)為執行董事,免去(姓名)執行董事職務;選舉(姓名)共(數字)人為監事,免去(姓名)監事職務;聘任(姓名)為經理,免去(姓名)經理職務;(或會議選舉(姓名)為董事長,免去(姓名)董事長職務;選舉(姓名)共(數字)人為認為董事,免去(姓名)董事職務;選舉(姓名)共數字人為監事,免去(姓名)監事職務。
全體新老股東簽字并蓋章:
XX年XX月XX日
二、股東大會決議事項有哪些?
1、下列事項須於股東大會以普通決議通過:
董事會和監事會的工作報告;
董事會擬訂的利潤分派方案和虧損彌補方案;
董事會和監事會成員的罷免及其報酬和支付方法;
本公司年度初步及決算報告、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其他財務報表;
除法律、行政法規或公司章程規定以特別決議采納以外的其他事項。
2、下列事項在股東大會以特別決議通過:
本公司增減股本和發行任何類別股份、認股權證和其他類似證券;
發行本公司債券;
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公司章程的修改;及在股東大會以普通決議通過的被認為會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且要以特別決議采納的其他事項。
事實上,對于召開的股東大會的決議范本并沒有什么過于嚴格的要求,應該說在股東會議上作出了哪些決定,就在決議書當中全部羅列清楚就行了。而且,變更公司的法人和變更公司的法人代表,在決議書當中要羅列的這些條款可能都是有一定的差別的,這也并不是國家法律統一規定的。
公司法對隱名股東的規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
新公司法認繳出資時間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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