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法律中制定了一項基本的規定就是醉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必須具備有一些條件資格才可以擔任的,對于公司的代表一直以來都是公司的老板,那么公司法中法定代表人必須是老板嗎?有哪些人是不具備當法定代表人的資格的,下面一起關注一下關于法定代表人的相關法律規定。
1、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必須是企業老板嗎?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不一定由董事長擔任。根據《公司法》第十三條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 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新公司法規定由公司章程在法定范圍內(即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中)確定代表人的身份,與原公司法由法律直接確認代表人 的做法相比,賦予公司更大的自主權,以尊重公司的意思自治。同時,公司法規定法定代表人的人數仍是唯一的。
總之,新公司法對法定代表人的人選范圍放寬了,產生方式靈活了,但唯一制并未改變。
2、哪些人不能擔任法定代表人?
根據我國《公司法》、《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不能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 人: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是指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是指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
(2)、正在服刑或者被執行刑事強制措施的人。例如,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被刑事拘留的人。
(3)、正在被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通緝的人。
(4)、因貪污、賄賂、侵占、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 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5年。
(5)、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長、經理,并對該企業的破產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 起未逾3年的人。
(6)、擔任違法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對該企業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 人。
(7)、個人負債數額較大,到期未清償的人。
(8)、因逾期未參加年檢被吊銷營業執照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的人。
(9)、法律和國務院規定的不能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的人。
(10)、因有償還能力但拒不償還全部或部分到期債務,被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自然人。
法定代表人的權利
(1)、企業法定代表人在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企業章程規定的職權范圍內行使職權、履行義務,代表企業法人參加民事活動,對企 業的生產經營和管理全面負責,并接受本企業全體成員和有關機關的監督;
(2)、企業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職責;
(3)、企業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職責時,應有書面委托。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職責,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4)、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業行使職權的簽字人;
(5)、法定代表人的簽字應向登記主管機關備案。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文件是代表企業法人的法律文書
公司法中法定代表人必須是老板嗎?一般來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企業的老板,因為法定的代表人是可以在福鼎市長、董事長以及總經理之間進行選擇的,不一定要是董事長才可以的,在過程匯總如果要出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更換也是可以的,只要做好法定代表人的變更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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