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錢不還起訴費怎么辦債務追討律師的收費標準是多少?
欠錢不還起訴費首先由原告墊付,案件判決后由敗訴方負擔,撤訴的由原告承擔部分費用等。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
2、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3、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債務追討律師的收費標準并沒有統一規定,需要自己到律所咨詢。
二、債務糾紛的訴訟費用包含哪些?
(一)案件受理費
就是人民法院決定受理當事人提出的訴訟后,依法向當事人收取的費用。
(二)其他訴訟費用
人民法院除了向當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費外,還應收取在審理案件及處理其他事項時實際支出的費用。
三、債務糾紛的訴訟費標準應該怎么計算?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總而言之,在債務糾紛中,原告勝訴了的情況下起訴費有可能是讓被告方承擔的,但律師費的話,無論勝訴敗訴都是由當事人自行承擔的。走法律途徑追債的話,律師費和訴訟費都是有可能會產生的維權成本。
欠錢不還怎么起訴?
別人欠錢不還怎么追債?
欠錢不還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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