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債人整日去騷擾家人的這種做法,就體現了當初自己選擇的借債的機構很有可能非常的不正規,再者也是自己身為債務人沒有如期的履行債務,追債人也是沒辦法了才會去騷擾債務人的家人的。然而債務人自身其實也比較關注追債人騷擾家人犯法嗎這個問題,但是在這里的騷擾太過于簡單,如果追債人也沒有對家人采取任何的暴力手段并不犯法。
一、在我國追債人騷擾家人犯法嗎?
正常追債法律是許可的。如果騷擾行為對家人正常生活、工作造成了影響的話,則視情節可以認定屬于違法行為。
追債需具備的條件:
第一、要有能夠證明債務關系存在的憑證。一般說來諸如借條、合同中的交易條款、送貨清單,收據,銀行記錄等等都可以作為證明債務關系存在的憑證。
第二、要有債務人的明確的資料。現在公司之間的分立合并是很普遍的,不少公司借分立或者合并之機更改名稱和住所,使得原有的債權人無法找到自己,借此逃避債務;有的公民經常遷移戶口,時間長了也不易找到,所以對于債權人來說平時應該注意留意債務人的動向,以免債務人惡意逃債時一無所知。
第三、要有債務人可供執行的財產清單。很多債務人往往借口沒錢還債,而事實上有不少債務人都是隱匿了財產。一般來說,要想獲得一個公司的真實財務狀況是比較困難的,但是我們可以采取其他迂回的手段,譬如可以大致了解到對方的經營情況的好壞:了解其公司員工的收入狀況以此來間接證明其財務狀況的好壞,另外也可以到工商所查詢其企業檔案;對于欠債的公民可以通過了解其單位的職工收入狀況以及其家人的收入狀況,也可通過接受繼承和贈與的情況來間接了解其還債的能力。還可以委托律師或者法院來調查一些不易查找的證據。
第四、要注意訴訟時效的規定。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一般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為三年,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就債務問題而言,就是從債務到期而對方拒不還債時起算的三年。
二、應該如何正確追債?
在很多實例中,債務人以種種借口拖著不還,不是說沒錢就是避而不見。但債權人如果長期不去追討債務,其債權就會因過了訴訟時效而無法得到法律的保護,在此有兩種相對比較便捷有效也合法的方法:
第一種是和對方再簽訂一個還款協議。
如果對方并不抵賴,而只是一味以種種借口拖延還款,那么可以與其再簽訂一個還款協議,在這個還款協議中要注意約定還款的具體方式和期限,還可以和對方約定如果到期不履行的話,可以申請法院就債務人的財產進行強制執行。該類延款協議必須事先經過公證機關的公證。如果有這樣的還款協議,那么一旦到期,債權人可以依據協議的條款直接要求法院強制執行。這樣做的好處是可以免去大量煩瑣的訴訟程序,節約時間和金錢。
第二種是在提起訴訟時同時要求訴訟保全。
所謂訴訟保全,就是在提起訴訟的同時或事前申請法院查封、凍結對方的財產,以保證權利人在訴訟獲勝后及時拿回錢款或財物。但是這一方法的缺點在于,申請保全所需的材料比較煩瑣,要求有債務關系的明確有效的證明,還要盡量提供對方財產的相關材料,申請人還必須事先提供保全擔保。
實際上追債人的做法在您眼中認為是騷擾家人的,只要沒有觸碰到法律的底線,比如說沒有對家人動武等這些手段的話就不需要承擔任何的法律責任,但是在這里還是要奉勸債務人以及債權人一句,債務人及時還款,債權人要通過合理的途徑追債。
債權人騷擾債務人父母該怎么辦
別人欠錢不還怎么追債
追債人堵在欠債人家門口是否合法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公司注銷前需補繳未實繳注冊資本嗎
2021-03-24律師非訴訟業務有哪些
2020-11-27兩人合伙合同該如何寫
2021-01-13企業申請破產應提供什么材料
2021-03-04結婚時收的禮品如何認定
2021-02-05有錢買房卻不給撫養費怎么辦
2021-02-10沒有借條,能以聊天記錄為證據起訴要求償還債務嗎
2021-02-16交通事故應由誰管轄
2020-12-12員工簽保密協議公司不給保密費怎么維權
2020-12-23員工簽訂競業限制條款注意事項
2020-12-11壽險種類具體包括哪些
2021-01-03商業保險和社會保險的差別有哪些
2020-11-20主險和附加險保險合同是否成立
2020-11-30保險要有電子版合同嗎
2020-12-06保險代理人和保險經紀人有哪些監督管理要求
2021-02-08保險合同能否繼承
2021-01-13夏季有車族發生有哪幾種情況,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2021-02-07如何避免理賠糾紛受損
2020-11-27車子劃痕沒拍照保險公司給修嗎
2021-03-06怎樣能成為保險經紀人
2021-02-22